人物簡介
吳谷(1447年—?),字子玉,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同進士出身。早年出身平海衛(wèi)學生,中式福建鄉(xiāng)試第六十四名舉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二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五十四名。成化十二年(1476年)官廣東潮陽縣知縣,任內(nèi)修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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綬,字文佩,號西谷,秀水人,成化丁未進士,授檢討,侍岐王講讀。王就邸,閹宦專擅,綬疏論之,自是政屬輔臣著為典。尋遷楚藩左相,轉(zhuǎn)晉藩。王年耄,世子世孫俱薨,有欲竊柄者,幽王曾孫于別宮,綬密疏云:有王曾孫在,乃得封。著有清溪草。維基
朱綬,字文佩,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民籍。浙江鄉(xiāng)試第十二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三甲第五十一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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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通州三河人,字廷舉。弘治十二年進士。初為盩厘知縣,摘發(fā)幽伏,人以包孝肅稱之。因與巨珰抗禮,左遷揚州衛(wèi)經(jīng)歷,尋拜山西道監(jiān)察御史,按鹽河東,國計充裕,除寇安民。累官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又明史閹黨傳廷臣黨附劉瑾者名單中有僉都御史蕭選,瑾誅,謫外。未知是否一人。維基
蕭選(15世紀—16世紀),字廷舉,號盤谷,后軍都督府興州后屯衛(wèi)(三河縣)軍籍,江西廬陵縣西門人。弘治八年(1495年),蕭選中式乙卯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年方未冠,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進士。弘治十四年(1501年),授陜西盩厔縣知縣,判案精明有威,縣民為其建生祠。因和宦官對抗,降揚州衛(wèi)經(jīng)歷,改任獲嘉縣知縣。正德四年(1509年),升山西道監(jiān)察御史,巡鹽河東是曾上奏改善買賣官鹽方法便利官商,后在五年(1510年)依附劉瑾而升俸二級、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不久劉瑾倒臺被奪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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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黃巖人,字尚監(jiān),號方谷。弘治十七年舉人。授新淦縣學教諭,律身清介,日與諸生講論。升將樂知縣,抑豪強,立社學,毀淫祠。以廉平課最,擢寧州知州。寧王朱宸濠亂起,助都御史王守仁討平之。引疾歸,日以文史自娛,非公事足不及公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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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65—1517 【介紹】: 明山西和順人,字應韶,號虎谷。成化二十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劾太監(jiān)李廣,下獄,降知州。后升陜西提學僉事,歷副使、按察使,召為國子祭酒,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與王瓊、喬宇同科中進士,號稱河東三鳳。明詩紀事·丙簽·卷八
云鳳字應韶,和順人。成化甲辰進士,授禮部主事。歷員外、郎中,以劾太監(jiān)李廣誣下獄,謫陜州知州。遷陜西提學副使,歷山東按察使,召為國子祭酒,以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有《博趣齋稿》。 (《國史唯疑》:劉瑾末年欲收羅人望,蔡清、王云鳳俱以致仕起兩京祭酒。蔡末聞命卒。王輒請瑾臨太學,如魚朝恩故事,復請校刻瑾近行法例,永俾遵守。云鳳甫釋褐,知禮蔡清為師,中緣忤李廣謫,生平可觀,不意末路披猖至此。晉人猶以侶喬宇、王瓊并稱「三鳳」,不知何說。 田按:河東三鳳,白巖品學政續(xù)稱最,晉溪、虎谷俱以交納嬖幸為玷?;⒐任牟奢^晉溪差優(yōu)。如「洮水南分羌部落,鐵城西控漢山川」,「天連瀚海云常慘,風起龍沙客自愁」,「草侵戰(zhàn)血秦王壘,塵沒雕梁竇氏宮」,「老僧相見坐無語,一院野花山寺秋」,皆可誦也。)維基
王云鳳(1465年—1518年),字應詔,號虎谷,山西遼州和順縣人。南京戶部尚書王佐之子。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年(1484年)聯(lián)捷甲辰科二甲第七十四名進士。二十三年(1487年)除禮部主客司主事,弘治四年(1491年)升祠祭司員外郎,九年(1496年)升祠祭司郎中,因彈劾太監(jiān)李廣與壽寧侯,被下錦衣衛(wèi)詔獄。弘治十一年(1498年)三月,貶河南陜州知州,十二年冬入覲京師,升陜西按察司僉事、奉敕提督學校,十四年升副使,奉敕整飭洮河岷州兵備,十七年七月考績,都御史楊用寧及御史季春交薦,乃復改提學副使。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山東按察使,八月丁母憂歸。服闋,以吏部尚書張?舉薦,依附劉瑾門下。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起復為國子監(jiān)祭酒,曾去拜會劉瑾,劉瑾詫異其胡子茂密,叱曰:何物祭酒,一嘴豬毛耶。王云鳳惶恐跪謝。后來上章請求以劉瑾所行法例,刻板永著為令,又欲請劉瑾前去太學視察,如唐朝魚朝恩故事,被士論所鄙視。劉瑾倒臺后,王云鳳被科道官員彈劾,正德五年(1510年)九月請求致仕,不被允許,改任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十月因彈劾而致仕,回籍養(yǎng)病。七年八月經(jīng)御史楊邦珍、通政使丁鳳、都御史石玠等舉薦,起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赴任兩月后父親去世而歸。十年二月服闋,八月除職如故,清理浙江、福建鹽法,十一年正月再次以養(yǎng)病辭職。正德十三年(1518年)七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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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67—1544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士奇,號旸谷。家世業(yè)醫(yī),弘治間征至京師。正德中,武宗得疾,杰一藥而愈,積官至太醫(yī)院院使。武宗巡游外地得疾,江彬尚請赴宣府。杰見病重,告諸宦官,勸帝還京。甫至而卒。杰尋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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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1—1534 【介紹】: 明河南靈寶人,字廷綸,號函谷山人。許進次子。弘治十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劾中官苗逵貪肆,進刑科右給事中,改翰林檢討。進忤劉瑾削籍,誥亦謫為全州判官。父喪歸,家居授徒講學。嘉靖初起南京通政參議,官至戶部尚書。有《通鑒綱目前編》。維基
許誥(1471年—1534年),字廷綸,號函谷,河南河南府陜州靈寶縣人。許進次子。許贊、許論之兄。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xiāng)試舉人,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出視延綏軍儲等事,得到明孝宗嘉獎。后彈劾監(jiān)督中官苗逵貪污罪,進為刑科右給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其父許進擔任兵部尚書,根據(jù)明朝法律,大臣之子不能擔任言官職位,于是改為翰林院檢討。當時恰逢許進忤逆劉瑾削籍,許誥亦被謫為全州判官。父喪歸養(yǎng),久之,因舉薦起用為尚寶司丞。嘉靖年間,起用為南京通政參議,改翰林院侍講學士,升太常寺卿掌國子監(jiān)。嘉靖十一年(1532年),升吏部右侍郎,同年冬改為南京戶部尚書。十三年(1534年)卒于任,贈太子太保,謚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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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茂蘭(1471年—1535年),字德馨,別號東谷,人稱東谷先生。山東濟南府章丘縣人,軍籍。弘治十一年(1498年)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授知鉅鹿縣,為政簡易,愛民如子。以外艱歸鄉(xiāng),服喪三年。正德七年(1512年)起官直隸任丘縣知縣。時值歲饑,窮苦百姓無所得食,不得已,析木作薪,采葉充食。兩度為縣令,布衣粗食,不名一錢,任內(nèi)不給妻兒跟隨。后為戶部主事,曾在遼東徵集軍餉,在九江徵收榷稅。雖經(jīng)手巨額公款,分毫不取。為官清廉,人稱“天下清官張茂蘭”。后遷督察邊關宣府(治今河北宣化),以病推辭不就。因此遭彈劾,被降職為汝寧府(治今河南汝南)通判。不久棄官,卜筑長山之陰,常和農(nóng)民聊農(nóng)事。嘉靖十八年(1535年)十月初三日病重,命家人置酒,索取陶淵明詩、周敦頤《通書》,置于袖中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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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2—1526 【介紹】: 明陜西岷州衛(wèi)人,字用昭,號東谷。張錦子。弘治九年進士。授戶部山西司主事,以廉能稱,擢員外郎,改禮部,進郎中,擢廣平知府。官至山東布政司左參政。維基
張潛(1472年—1526年),字用昭,號西溪,又號東谷子,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太康縣人,陜西岷州衛(wèi)籍。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陜西鄉(xiāng)試第五十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會試第十二名,第二甲第十二名進士。授戶部主事,三年任滿,擢員外郎。十四年辛酉(1501年)父親張錦去世,丁憂歸。十八年補為禮部儀制司員外郎。正德元年(1506年)升禮部精膳司郎中。秋,以公累逮系詔獄,正德四年(1509年)己巳冬,擢廣平府知府。八年癸酉,超擢山東左參政,明年甲戌罷歸。十年乙亥,太淑人卒秦州,三年喪畢,始徙華州居之。卒于嘉靖五年(1526年)六月,年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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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正德時宦官。附劉瑾,為提督西廠太監(jiān)。分遣腹心遠出偵事,誣籍民產(chǎn),奪田無算。正德六年,以總督軍務鎮(zhèn)壓劉六、劉七農(nóng)民起事,不敢進兵。后弟大亮以冒功封伯爵,義子冒功得升賞者,不可勝記。世宗即位,以迎立功受賜金帛。后給事中閻閎論其罪惡,降居南京,十年籍沒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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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谷(1485年—?年),字遷喬,南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民籍。治《禮記》,行四,由縣學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年二十四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授理刑知縣,十年(1515年)閏四月實授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養(yǎng)病家居。嘉靖七年(1528年)十一月升為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八年五月回籍終養(yǎng)。十年正月革職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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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海鹽人,字石甫,一作碩甫。正德舉人。王守仁弟子。歷知安義、漢陽二縣,一說知漢陽府,有惠政。罷歸后自號碧里山樵,又稱漢陽歸叟。有《碧里雜存》、《澉浦續(xù)志》。槜李詩系·卷十一
谷,字碩甫,號兩湖,自稱碧里山樵,沄之子。正德丙子舉人,授安義令,改漢陽宦。歸耕于海上,安貧樂志。每當過午未炊,散步澉湖,采白蘋以嗅,吟詠自若。相知者,或赒之。一介不取。侍父游陽明先生門,識大進。其詩新警可誦,有豢龍子四存前后集。嘗自贊其像云:“泊櫓山下,有一叟焉。穿粗布衣,臥白木榻。出蟋蟀吟,做蝴蝶夢。坐顏子禪,守老氏黑。把五柳杯,采東坡杞菊。使自已賣文錢,飽兒孫種田飯。不知此何人哉。”或曰,即帝舜所封豢龍氏,一百三十世裔孫谷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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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8—1531 【介紹】: 絅一作綱。明河南郟縣人,字錦夫,號蒼谷。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兵部職方主事,改吏部,有聲望,出為山西參政。三疏乞養(yǎng),不待報即歸,隱居十五年,時乘驢出游,又筑讀書臺,與古人神交。嘉靖初搜訪遺逸,復起為陜西左參政,調(diào)浙江右布政使。卒于官,年五十四。有《蒼谷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錦夫,郟縣人。弘治壬戌進士,授兵部主事改吏部以山西左參政歸復起歷浙江右布政使有蒼谷集維基
王尚絅(1478年—1531年),字錦夫,號蒼谷,河南汝州郟縣人,軍籍。弘治八年(1495年)河南鄉(xiāng)試第五十五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壬戌科第二甲第六名進士。授兵部職方司主事。次年因父喪丁憂去官。正德元年(1506年)守喪期滿,復原職。正德三年(1508年),調(diào)吏部稽勛司主事,升驗封司員外郎、稽勛司郎中。正德七年(1512年)外放山西左參政,請歸養(yǎng)。正德十三年(1518年),調(diào)任四川左參政,堅辭不授。嘉靖元年(1522年)奉詔起用,四年(1525年)起任陜西左參政,五年正月丁母憂。嘉靖九年(1530年)遷浙江右布政使。次年卒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