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滑稽列傳》:“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后有遺簪, 髡 ( 淳于髡 )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span id="blh11vt" class="book">《韓詩外傳》卷七:“ 楚莊王 賜其羣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滅燭,有牽王后衣者,后扢冠纓而絶之,言於王曰:‘今燭滅,有牽妾衣者,妾扢其纓而絶之。愿趣火視絶纓者。’王曰:‘止!’立出令曰:‘與寡人飲,不絶纓者,不為樂也。’於是冠纓無完者,不知王后所絶冠纓者誰。於是王遂與羣臣?xì)g飲,乃罷?!焙蠛隙聻椤斑z簪絶纓”,謂男女雜坐,不拘形跡,歡飲無度。 徐珂
《清稗類鈔·婚姻·臺灣番人婚嫁》:“兩家父母亦共飲酒三五斗,以后遺簪絶纓,歡謔無度,數(shù)日方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