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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jiǎn)介

中國(guó)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清江南桐城人,字田伯。父方以智出亡,偕諸弟徒步追尋。隱居不仕,年八十猶讀書不輟。有《古事比》。
人物簡(jiǎn)介
方中德,字田伯,號(hào)依巖,桐城人,有《遂上居集》。

人物簡(jiǎn)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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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田,字子坤,河南省陳州府扶溝縣人,同進(jìn)士出身。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進(jìn)士,任廣西歸順直隸州知州。
《漢語大詞典》:方田
(1).古九章算術(shù)之一。即以邊線長(zhǎng)短求田地面積的方法。《周禮·地官·保氏》“六曰九數(shù)” 漢 鄭玄 注:“九數(shù),方田、粟米、差分、少廣、商功、均輸、方程、贏不足、旁要?!?span id="lpdrjes" class="book">《隋書·律歷志上》:“所謂率者,有九流焉:一曰方田,以御田疇界域。”
(2).指 宋 初所行之屯田守邊制。其田方形,故稱。 宋 王禹偁 《故商州團(tuán)練使翟公墓志銘》:“上方考古道,興方田,俾封疆之臣,修耕戰(zhàn)之備?!?span id="zkvqfth" class="book">《續(xù)資治通鑒·宋寧宗開禧元年》:“ 王阮 有文武干略,嘗知 濠州 ,請(qǐng)復(fù) 曹瑋 方田、 種世衡 射法,日夜守備。”按,玉海卷一七六:“﹝ 端拱 二年﹞內(nèi)出手詔諭邊將曰:‘朕今立法令,緣邊作方田,已頒條例,量地里之遠(yuǎn)近,列置塞柵。此可以限其戎馬,而大利我之步兵也?!?br />(3).指 宋 王安石 所行之方田法。宋史·王安石傳:“﹝ 王安石 ﹞參知政事……而農(nóng)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號(hào)為新法。”參見“ 方田法 ”。
《漢語大詞典》: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為一方,根據(jù)土質(zhì)肥瘠分等定稅。宋史·食貨志上二:“ 神宗 患田賦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dāng)四十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jì)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div>
《漢語大詞典》: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為一方,根據(jù)土質(zhì)肥瘠分等定稅。宋史·食貨志上二:“ 神宗 患田賦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dāng)四十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jì)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
《國(guó)語辭典》:陪敦  拼音:péi dūn
古代封建制度下,增封諸侯的土地稱為「陪敦」。引申有裨補(bǔ)的意思。《左傳。定公四年》:「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jié)h。毛亨。傳:「陪,增也;敦,厚也?!固啤?追f達(dá)。正義:「言既封為大國(guó),地方五百里,又分以土田更增彼寬厚為七百里也。」也作「培敦」。
《漢語大詞典》:田方
宋神宗 熙寧 五年頒行方田制;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dāng)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按地之肥瘠分五等以定其稅。田方,一方之田。宋史·食貨志上二:“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埄,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帳,有莊帳,有甲帖,有戶帖;其分煙析產(chǎn)、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眳⒁姟?方田法 ”。
《漢語大詞典》: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為一方,根據(jù)土質(zhì)肥瘠分等定稅。宋史·食貨志上二:“ 神宗 患田賦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dāng)四十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jì)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
《漢語大詞典》:方戶
宋 代耕方田的農(nóng)戶。宋史·食貨志上二:“每方差大甲頭二人,小甲頭三人,同集方戶,令各認(rèn)步畝,方田官驗(yàn)地色,更勒甲頭、方戶同定?!眳⒁姟?方田法 ”。
《漢語大詞典》: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為一方,根據(jù)土質(zhì)肥瘠分等定稅。宋史·食貨志上二:“ 神宗 患田賦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dāng)四十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jì)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
《漢語大詞典》:方帳(方帳)
(1). 宋 代登錄方田的帳簿。宋史·食貨志上二:“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埄,植其野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帳,有莊帳,有甲帳,有戶帖。其分煙析產(chǎn),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參見“ 方田法 ”。
(2).方形的帳子。
《漢語大詞典》: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為一方,根據(jù)土質(zhì)肥瘠分等定稅。宋史·食貨志上二:“ 神宗 患田賦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dāng)四十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jì)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