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御妻。
《淮南子·時(shí)則訓(xùn)》:“東宮御女青色,衣青采,鼓琴瑟?!?span id="cvpayzq" class="book">《
后漢書·皇后紀(jì)序》:“
《周禮》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女,以備內(nèi)職焉?!?span id="xnrixsg" class="book">《
北史·后妃傳序》:“寳林二十員,品正第五;御女二十四員,品正第六;采女三十七員,品正第七:是為女御?!?span id="urvwrpn" class="book">《
新唐書·陳子昂傳》:“后宮非妃嬪御女者,出之。” 元
王惲 詩:“盡蠲秋賦出御女,百色支供皆省併?!?br />(2).謂男子與婦女交合。 南朝 齊 褚澄
《褚氏遺書》:“精未通而御女以通精,則五體有不滿之處,異日有難狀之疾?!?清 吳下阿蒙
《斷袖篇·某巨室》:“
《周禮》有不男之訟,註謂不能御女者。然自古至今,未有以不能御女成訟者。” 魯迅
《準(zhǔn)風(fēng)月談·中國(guó)的奇想》:“我們古人有一個(gè)大奇想,是靠了‘御女’,反可以成仙?!?/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