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翀(1580年—1629年),字見可,號息六,又號閑閑居士,直隸真定府寧晉縣人。先世太原祁人,徙寧晉,六傳至張翀父張主民,贈翰林院編修;母郭氏,封太孺人。兄弟六人,張翀居第三。以易經中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順天鄉(xiāng)試亞魁,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成二甲進士,選讀中秘書,天啟元年(1621年)改授翰林院編修,予敕命,又直起居注,編纂六曹章奏,二年四月充神宗、光宗實錄纂修官,充經筵展書官。三年六月奉使冊封潞府寶豐王朱常??。五年充會試同考官,十一月管理誥敕撰文,預修《三朝要典》。六年丁內憂歸,崇禎二年(1629年)卒,年僅五十,祀鄉(xiāng)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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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1580年—1637年),字大照,又字浴咸,別號明衡,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父堯封,有隱德。萬歷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丁憂歸,四十年服除授大理評事,四十一年(1613年)擢為戶部浙江司主事,監(jiān)督徐州糧儲。治理黃河,救濟災民,多有善政。四十四年升任戶部湖廣司員外郎、河南司郎中,外放大同府知府。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升山西按察副使,分守口北道。天啟二年(1622年),加升山西右參政,仍守口北道。三年考滿,擢山西按察使。天啟五年(1625年)吏部廷推,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地方。六年閏六月,入為戶部右侍郎,翌年二月,轉左侍郎,總督倉場。七年五月,升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時陪推為大同巡撫王點,著冠帶閑住。崇禎元年(1628年)加太子太師。七月,改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總督宣大,以插漢部入寇大同,八月引疾乞歸,令候代。十月,以大同失事,被彈劾逮下獄。崇禎二年三月,論戍,發(fā)配廣東。后赦歸,崇禎十年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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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誰譽,江陰人。萬歷己未中會試天啟壬戌賜進士出身除南戶部主事累官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維基
張有譽(17世紀—17世紀),字難譽,號靜涵,直隸江陰縣人,明朝及南明政治人物。張有譽是萬歷二十年進士張履正的兒子,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成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中進士,授戶部主事,為官清廉。崇禎年間曾出任饒州知府、江西督糧副使和四川按察使,任內施行德政。鄭三俊舉薦五名官員時將他排在首位,升任南京戶部右侍郎、僉都御史、總督倉場,到任時弘光帝已經即位,轉為左侍郎。宦官張執(zhí)中收取白糧超越舊制,打死解戶,張有譽就將他的差役囚禁,并上奏朝廷,于是張執(zhí)中行為收斂。馬士英推薦阮大鋮任官,使朝臣不滿,于是傳旨任命張有譽為戶部尚書,不久加太子太保銜;當時四鎮(zhèn)需要糧餉二十萬,他無法撥出,致令他嘔血,上書請求辭官,但不獲允許。南京被清軍攻陷,他逃到武康削發(fā)為僧人,法號「大圓」,之后回到故鄉(xiāng),八十一歲時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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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斌,本姓姚,字憲卿,號尚絅,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臨川縣民籍金溪縣霞麓人,一說臨川縣人。弱冠已負重名,四方問奇者踵至,弟子轉相傳授者以數百人計。明神宗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中式戊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請假歸養(yǎng)母夫人,日為嬰兒戲以相娛。服闋,補大理評事,晉南樞,屬取諸夙蠹,刮剔之材官健見無賢否,用皆當其材。官禮部郎中,勛戚有閘河以取利,及占寺田者立清之,皆斂戢不敢爭。出為廣西蒼梧副使,清介自守,以步禱勤瘁卒于官。歸櫬日,士民扶服數百里不絕。斌自諸生至監(jiān)司,服御無所益,歲糴以資八口,無擔石之儲,泊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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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臻(1581年—?),字惕生,號澹如,山東萊州府高密縣人,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賜同進士出身。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第后,歷任唐、臨穎、東明三縣令,以廉能著聞,后被召為兵部職方司主事,升山西僉事,備兵昌平,轉浙江溫處參議,升副使,調陜西鞏昌道,改榆林道參政。前后剿撫賊眾凡數萬人。崇禎四年(1631年),以僉都御史巡撫延綏,平賊渠神一魁等,后罷官歸。九年(1638)清軍入關,京城戒嚴,起復為兵部右侍郎總督薊遼保定,加左侍郎,尋以母老辭歸。崇禎十三年(1640年),再次被啟用,總督宣大,任力勤邊事。十四年(1641年)改總督山海關薊州通州天津,會考滿,加兵部尚書。旋為言者所攻,予告歸里,年已六十有二,母年八十有七,馳驛終養(yǎng),遠近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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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如芝(?—1641年),號云眉,河南信陽州(今信陽市)人,同進士出身。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兵部觀政,授德安府教授,六年升國子監(jiān)博士,七年升南京戶部主事,八年升福建司員外郎,九年升郎中,十四年授安慶府知府,未任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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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盛美,字元絅,號澹居,山東兗州府滕縣人。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鳳陽府通判,按治守陵珰不少貸,魏忠賢將中傷之,懷帝立,得無恙。入為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貴。改河南懷慶道參議,鄭藩專擅,盡發(fā)其不軌狀,得請論如法,省美亦由此去官。閑居期間,他悠游園林,詩酒自娛。卒年4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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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叔鏜(16世紀—17世紀),字振卿,號見剛,又號復齋,江西臨江府新淦縣籍,清江縣郡城人。張叔鏜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成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與侄子張壽祺同中進士,獲授秀水知縣。秀水號稱繁劇難治,他克盡己任,摘奸發(fā)伏,一時號為神君;魏珰得知張叔鏜的名聲打算招攬,找人向他暗示,他卻多次拒絕謁見,遭降為寧國府教授。在寧國府他閉戶讀書,每天向諸生教授藝文,著有《敬亭看勝稿》;后魏珰敗亡,升為國子監(jiān)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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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熙,字燦衡,號孕白,北直隸河間府景州人。祖張守用,代州大使。父應豸,庠生。文熙登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初任東阿、樂安兩縣令,有惠政,民咸德之。天啟二年(1622年),擢拜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奉命巡南直隸,執(zhí)法不撓,還稽察光祿,晉太仆寺卿。所至裁冗抑濫,初馬政廢而買俵之議起,積弊日久,累盡歸民,每解一馬費輒數倍,解戶往往多破產。額設鹽引向有一定章程,至是改為坐派,按丁散食,嘗一丁而派數丁之鹽,商丁大困。時朝廷宵小用事,上下容忍為奸,侵奪無藝,而景尤被害。文熙既謝言責,不敢引桑梓嫌,侃侃持正論,卒汰解費什之五六,減改派者半。白蓮妖人倡亂山左,武邑盜群掠景西,聲言為援,景倉卒間勢甚岌岌。先是五日曹銓部思誠以艱歸里,聞變扶柩入州城,議戰(zhàn)守備,思誠固度東援師且至,與文熙亟馳書監(jiān)軍,請便道得專討賊。師至,群盜殲焉。文熙以與時不合歸里,后筑室郊外,扃戶兀坐,陳古今經史圖籍,朝夕吟詠披覽,門生故吏罕得見者。母老,曲盡色養(yǎng)。遇歲歉,歲發(fā)馀廩賑貧乏。卒年五十。所著有《如是言》、《平情錄》,崇祀鄉(xiāng)賢,學者稱為雪庵先生。侄子張國樞,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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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玘,字采初,號三陟,南直隸松江府上??h人。進士出身。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科進士。除刑部主事,奉使賚餉銀寧夏,所過饋遺及王國賜予皆辭不受。遷員外郎,轉郎中,出知嚴州府,調福建建寧府知府,后由趙一韓接任。府沖劇,郵傳疲困,元玘事為裁制,立條約,請臺使勒之石,由是供億不擾。又更鹺政及錢法,民皆便之。告歸,所著有《廣史》及雜著詩文數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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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1582年—1624年),字居仁,號沖和,山西平陽府蒲州人,官籍。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西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二甲第十名進士。刑部觀政,選庶吉士,三十七年(1609年)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左中允、右諭德、右庶子、左庶子,天啟四年(1624年)三月升少詹事,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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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紳(1582年—1643年),字書卿,號見立,陜西鞏昌府安定縣人。癸卯陜西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九十九名,第二甲第五十二名進士。戶部觀政,三十九年授戶部貴州司主事,四十年差榷九江鈔關,丁憂,服闋,四十四年復徐云南司主事,管西三倉,四十五年丁內艱。天啟初官至吏部郎中,五年(1625年)三月升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清軍屯田,六月被御史潘士聞以門戶彈劾,被削籍。崇禎初復官,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改襄陽為襄京,設置上相、左輔、右弼、六政府侍郎、郎中、從事等官員,由張國紳擔任上相,獻文翔鳳妻子鄧氏以媚自成,被李自成厭惡殺害,將鄧氏歸還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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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德(1582年—1643年),字德符,號印石,山東登州府萊陽縣人。張弘德在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次年(1625年)聯捷進士,獲授肅寧知縣,蝗災時立賞格鼓勵人民捕蝗,又開倉賑濟,救活數萬人;肅寧是魏忠賢故鄉(xiāng),他故意疏遠不附和,因此沒有人議論他。之后他調任蠡縣知縣,養(yǎng)育當地士子,被評為拙守遷任嘉興府通判,他卻以祖母年紀老邁歸田終養(yǎng);萊陽歉收,他拿出糧食供應人民,遠近都依賴他,有著《四書說貫》、《尚書說貫》及《尚書藝》流傳,到崇禎十六年(1643年)和與孺人丁氏一同去世,年六十二歲。張弘德有二子,其中張允齡由恩貢任昌邑縣教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