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棐(1496年—1555年),字體周,號西岡,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民籍。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順天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十六名,三甲第四十七名進士。授南直隸金壇縣知縣,十四年(1535年)遭逢父母喪事,十七年(1538年)補河南延津縣知縣。時遇糧作歉收,盜賊蜂起,張棐賑濟災民,救活者甚多,盜賊相誡不入其境。明世宗南巡時,所過府縣耗費大量錢財,延津縣單獨獲免,地方人士編歌謠稱:「前有長清張父,后有邯鄲張母」,獲拔擢為南京監(jiān)察御史。張棐為官清忠亮直,同僚間的奏章,多由他擬稿。其后至長江下游巡按,獲傳揚具有御史的本質(zhì)。三十四年(1555年)返京復命中途染上疾病,抵家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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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祖(1505年—?年),字德徵,號雙溪,河南潁川衛(wèi)軍籍,山西陽曲縣人。初名張?zhí)?。嘉靖七年?528年)中式戊子河南鄉(xiāng)試第二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中壬辰科會試,改名光祖,殿試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一名進士。觀兵部政,授鉅鹿知縣,改上虞縣,升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十七年巡按直隸,十九年巡按陜西。二十一年二月因山西三關(guān)失事被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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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1496年—1555年),字元亮,號梅江,福建省建寧府浦城縣人,民籍,治《書經(jīng)》。十一月二十五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六十六名。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觀兵部政,授戶部主事,督餉陜西、宣大,十四年十一月都御史王廷相疏改御史,因曾違逆堂官尚書減地租、增商額之命,仍原任管事,歷官北戶部郎中,升湖廣武昌府知府,超升江西右參政,崇祀鄉(xiāng)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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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98—1547 【介紹】: 明松江府上海人,字文光,號賓山。以工書授鴻臚寺序班。朝廷匾額,多出其手。累官至禮部侍郎兼司經(jīng)局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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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保定府慶都人,字伯木,號堯山居士。嘉靖八年進士。授吳縣知縣。請裁抑織造中使?jié)O獵、清理豪強兼并土地。入為戶部員外郎。時有倚嚴嵩勢欠賦者,嚴追之。遷河南布政司參議,以忤嵩歸。維基
張舜元(1498年—?),字伯才,直隸保定府慶都縣民籍,山西廣靈縣人。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九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聯(lián)捷己丑科會試第二十九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七名進士。官至布政司參議,二十三年正月考察去職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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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99—1566 【介紹】: 明浙江烏程人,字鐘誠,號臨溪。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蕪湖知縣,擢南京刑科給事中,連劾張瓚、嚴嵩、嚴世蕃等。累官至左都御史,時嵩已罷,乃以整飭綱維為己任。旋被劾,辭官歸。有《莊僖公文集》。維基
張永明(1499年—1566年),字鐘誠,號臨溪,浙江烏程縣(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嘉靖乙未進士,官至刑部尚書。謚莊僖。浙江鄉(xiāng)試第五十七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進士。授蕪湖縣知縣。升任南京刑科給事中,蒙古入侵大同,山西總督樊繼祖,巡撫史道、陳講等不能抵禦,張永明偕同官論其罪。此后彈劾兵部尚書張瓚黷貨,又彈劾大學士嚴嵩及子嚴世蕃貪污。既而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將馀下鹽購置羨銀,阻壞邊疆防備。上疏雖不盡行,但已讓朝廷內(nèi)外官員所忌憚。出為江西參議,累升至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曾經(jīng)彈劾伊王朱典柍恣橫,并檢舉其惡,朱典柍竟伏誅。嘉靖四十年(1561年),升任刑部右侍郎,未上任,改吏部右侍郎、升吏部左侍郎。拜刑部尚書。不久改左都御史。因給事中魏時亮彈劾,張永明堅持辭去。次年卒,贈太子少保,謚莊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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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德載,號敬塘。嘉靖十九年舉人。以親老不仕,居家事母至孝。于書無所不窺,尤精于經(jīng)術(shù)。歲饑,出私儲賑饑。年五十九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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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00—1577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維靜,一字九一,號東沙。受業(yè)于族子張邦奇,治程朱學。嘉靖二年進士。歷官福建、云南、山東、湖廣、四川,所至有政績,終官南京兵部尚書。五十三歲罷官里居。寄情文酒而不忘用世之志。有《明文范》、《善行錄》、《救急良方》、《芝園定集》。甬上耆舊詩·卷八
先生字維靜。幼時就外傅,俱以常兒畜之。從子文定公年長,顧獨奇先生。先生師事之,遂成名。而先生亦年十七為人師。弟子數(shù)十曹俱年在先生上。二十舉于鄉(xiāng),中進士。歷官南曹郎。以副使督學江西。簡才汰不肖甚嚴,關(guān)說無所入。會宮廟災,嫉公者遂謂副使苛諸生所致。左遷備兵臨清。歷河南左布政使。晉都御史、巡撫四川。討白草番平之。會中蜚語罷歸。冉起撫江西,召為兵部右侍郎。時聶公豹為尚書。值楊公繼盛劾相嵩十惡,內(nèi)有子孫冒邊功,事下兵部覆。聶公謂諸司曰,功俱實不虛,可具以覆。諸司俱曰,公今日當為萬世持公論,未易覆也。聶公怫然起。先生入謂聶公曰:諸司殊藉藉,公激之,則恐事生禍,且復延縉紳。公何不說嚴公,使自辭軍賞,則部曹可無覆,即公論亦得不廢也。聶公悟,卒如公言。時謂公善處事也。大將軍仇鸞怗寵焰如火,先生獨持不下。及鸞死,疏訟都御史商公大節(jié)冤。上怒,下詔切責,奪二俸。先生以此名益重。居憂,會倭犯留都,召先生墨衰為南京兵部尚書。到官甫踰月,寇突至,遣將禦之,不克。相嵩從中批之,遂歸老。時年五十五,尚茂齒。既不為世用,乃益精思著撰,為詩古文詞及他說林家,言凡數(shù)十卷。輯洪、建以來大家名文為文范,別為文苑,撰郡志,續(xù)四明風雅。既以標格自持,益好士,數(shù)寵薦后輩諸君,凡經(jīng)其門,后俱為名士大夫所執(zhí)。友義重死生。始為進士時,有騎馬來定交者,曰王激子揚,快士也。子揚死,為刻鶴山集。豐人翁以落魄死,為刻考功集。陳后岡先生早歿,既刻其集,復為勒石墓門。家有別墅,在東皋曰茂嶼草堂,在西皋曰武陵莊,時引上客共觴詠其間,即單門年少,一經(jīng)品目,俱藉以揚聲。至先生歿后數(shù)十年,士有郁弗無所見者,尚愾然曰:吾恨不與張大司馬同時耳。蓋吾鄉(xiāng)士大夫壇墠于斯極盛,自后欲少衰矣。余嘗觀諸家論先生詩,當時若沈鳳峰謂名家易,大家難,惟先生足當大家。皇甫百泉謂以蘇、李為宗,而綜括三唐,體大兼美。楊升庵謂沖淡秾粹,沈郁雄壯,匠意鑄詞,色具體備。近時若陳大樽,謂樂府意調(diào)古質(zhì),近體宛倩麗佚,如層臺佚女,意帶煙霞。合諸公之論,可定其詩。使先生當軸,甄陶風雅,當是李文正一流。惜乎三黜而中止也。然吾鄉(xiāng)最稱東沙先生焉。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唯靜,鄞縣人。嘉靖癸未進士,歷官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江西累拜兵部尚書有芝園集明詩紀事·戊簽·卷七
時撤字唯靜,鄭人。嘉靖癸未進士,授甫兵部主事。改禮部,歷員外、郎中,出為江西提學副使。歷福建參政、云南按察使,山東、河南布政使,以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改江西。入為南刑部侍郎,改兵部,進尚書。有《芝圓定集》五十卷。 (《明詩選》:陳臥子曰:「司馬樂府,頗有造構(gòu)。近體宛倩麓逸,如層臺佚女,意帶云霞。」 《列朝詩集》:尚書詩,學殖富有,工力深重。樂府古詩標舉興會,時多創(chuàng)獲。七言今體塵坌蕪穢,若出兩手。楊用修評其詩云:「四言以至六言,沖澹秾粹,沈郁雄壯,匠意鑄詞,色具體備。七言之什,自鄶無譏?!褂眯蘅芍^能言矣。 《甬上耆舊集》:尚書歸老,時尚茂齒,精思著撰,為詩古文詞及他說林、家言凡數(shù)十卷。輯洪、建以來大家名文為文范,別為文苑,撰郡志,續(xù)四明風雅,既以標格自持,益好士,龍薦后輩。凡經(jīng)其門,后俱為名士大夫。所執(zhí)友義重死生,始為進士時,有騎馬來定交者曰王散子揚,快士也。子揚死,為刻《鶴山集》。豐人翁以落魄死,為刻《考功集》。陳后岡早歿,既刻其集,復為勒石墓門。家有別墅,在柬皋曰茂嶼草堂,在西皋曰武陵壯,時引上客觴詠其間。即單門年少,一經(jīng)品目,藉以揚聲。吾鄉(xiāng)士大夫壇埠,于斯極盛矣。 《靜志居詩話》:芝園樂府不規(guī)摹古人,較之清南覺勝。五律頗近初唐。 田按:芝圓詩自以樂府為勝,駢文亦是當家。所作《豐考功集序》,情文俱美,視貌襲秦、漢者,不可以道里計。)維基
張時徹(1500年—1577年),字惟靜,號東沙,浙江寧波府鄞縣(今屬浙江寧波市)人。明朝軍事人物,學者。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會試七十一名,廷試二甲六十三名進士第。授南京禮部精膳司主事,升員外郎、郎中。嘉靖十年(1531年)遷江西提學副使。調(diào)山東。嘉靖十四年(1535年)升福建布政司參政,歷云南按察使、山東右布政使、湖廣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次年任南京刑部右侍郎,調(diào)兵部右侍郎,轉(zhuǎn)左。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升南京兵部尚書。曾參與抗擊倭寇。歸鄉(xiāng)后寄情詩酒,與范欽、屠大山主甬上文炳,合稱“東海三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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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鎬(1501年—1572年),字啟周,號白河,直隸保定府定興縣民籍,陜西涇陽縣人,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宣府巡撫。年十六,補邑庠生,嘉靖七年(1528年)以《春秋》中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乙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七名,因病未殿試。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登第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次年授戶部云南司主事,二十一年督理雁門邊餉,進階承德郎。丁母憂歸,服闋,改兵部武選司主事,提督京營,兼董大享殿、騰僖殿、宣坡臺。遷職方司員外郎、武選司郎中,二十七年(1548年)十一月升光祿寺少卿,丁父憂去官。因為忌者所擠,張鎬服闋,謫知汝州。抵任甫六月,升潞安府同知,轉(zhuǎn)山西大同僉事,分巡冀北道,兼理學政。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升山西布政司右參議,分守口北道,三十五年三月總督宣大侍郎江東在懷來南山隘口修筑墩臺防御韃虜,以巡按御史李鳳毛舉薦,張鎬升兵備副使,無事則屯隆慶,防秋則移駐岔道,提調(diào)守備官軍。三十五年十二月修筑墩堡完工,升左參政,兵備如故。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贊理軍務,六月虜騎突犯宣府,馬尾梁參將祁勉領(lǐng)兵追擊中了埋伏,與坐營官姚登崇、守備戴升皆戰(zhàn)死,兵馬損失過半,張鎬被奪俸三月。不久,因牽涉沈煉案,兵科都給事中王文炳彈劾張鎬庸劣寡謀,遂于三十七年九月革職閑住。隆慶六年(1572年)卒,年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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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02—1545 【介紹】: 明山西沁州人,字鳴南,號漳源。嘉靖五年進士。授河南推官,時年尚少,而明刑慎獄,老吏弗及。遷御史,歷按甘肅、山東,遷大理寺右丞。有《北還集》、《遺文諫草》、《東巡錄》。維基
張鵬(1502年—1545年),字鳴南,別號漳源,山西汾州(今山西省汾陽市)人,同進士出身。有子張九功。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授河南府推官,在任二年,父親去世丁憂歸鄉(xiāng)。起補浙江衢州府推官,曾代理知府八個月。十一年(1532年)十一月選授江西道監(jiān)察御史,十二年(1533年)巡按甘肅,十四年(1535年)巡按山東,于濟南設(shè)立湖南書院。十九年(1540年)四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履任一年而病作,即上疏乞歸。二十四年(1545年)八月卒,享年四十四歲。著有《東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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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守約(1535年—?年),字希曾,號鳳臺,廣西桂林府永??h人,民籍,治《詩經(jīng)》。六月初十日生,行三,由四川新都縣學教諭中式廣西鄉(xiāng)試第五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六名。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八名進士。吏部觀政,四十五年二月授南昌府推官,隆慶三年(1569年)八月考選陜西道御史,差巡鹽兩淮。萬歷元年(1573年)三月巡按廣東,聲震天下。二年六月患病。三年二月京考。七年八月降道州判官,八年十二月升黃州府推官,九年六月升廬州府同知,十年八月升金華府知府,十三年七月致仕。有《西臺奏議》。
人物簡介
張思(1500年—?年),字慎父,號石村,直隸河間府任丘縣人。官至廣西按察使。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淮安府推官,十九年十月選授工科給事中,二十年九月以兄張忠任通政,奏乞調(diào)除,吏部援許誥例,改任翰林院檢討,二十八年十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升遼東苑馬寺卿,三十一年正月移駐本苑,兼轄金復蓋州三衛(wèi)軍民。歷陜西右參政,官至廣西按察使,卒于任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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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02—1563 【介紹】: 明浙江山陰人,字叔謙,號浮峰。嘉靖十七年進士。累擢吏科給事中。上疏請罷遣中官織造、諫世宗信道不視朝。以左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師事王守仁。守仁謂門人真切純篤者以元沖為最。維基
張元沖(1509年—?),字叔謙,號浮峰,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八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九名,三甲第二名進士。初授中書舍人,二十一年五月擢至吏科給事中,二十三年四月升戶科右給事中,巡視京營,遷吏科左給事中,二十四年八月升工科都給事中,請罷遣中官織造,諫明世宗玄修不視朝。歷任廣東按察使,三十二年三月升本省右布政使,以平廣西賊酋黃文將、韋公欺等,賞銀十兩,遷江西左布政使,三十九年五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四十年七月因剿寇不力去職。他是王陽明學派代表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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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03—1578 【介紹】: 明山東茌平人,字志仁,號弘山。早歲聞良知之說,即精思力踐,偕同志講習,后師事王守仁再傳弟子徐樾。以歲貢生官華陰訓導。致仕歸,建愿學書院,以親賢講學為事。有《弘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