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xù)用他人原韻或題意唱和。
《新唐書(shū)·劉太真?zhèn)?/a>》:“ 德宗 以天下平, 貞元 四年九月,詔羣臣宴 曲江 ,自為詩(shī),敕宰相擇文人賡和。” 明
李唐賓《梧桐葉》第一折:“ 云英 ,你是裙釵女流之輩,何故賡和他人詞章?豈不出丑。” 清 褚人穫
《堅(jiān)瓠二集·僧妓相譏》:“ 蘇東坡 與僧 佛印 、妓 琴操 ,每相往來(lái),飲酒賡和?!?陳夔龍
《夢(mèng)蕉亭雜記》卷二:“詩(shī)載 松壽堂
《大梁集》中,賡和者廿餘人?!?/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