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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會審(會審)  拼音:huì shěn
會同兩個以上的人或機關共同審判?!冻蹩膛陌阁@奇》卷二○:「還喜未及會審,不受那三木囊頭之苦?!埂独蠚堄斡洝返谝涣兀骸副臼峭踝又敃彽?,這些情節(jié),子謹卻一絲也不知道?!?/div>
《國語辭典》:會審公廨(會審公廨)  拼音:huì shěn gōng xiè
清末列強在中國租界內(nèi)強行設立的審判機關。專門審判中外的互訟事件,審判官由外國領事或其委派人員充任,與中國會審官會同審理,實際上審判實權橾在外人手里。后改為特區(qū)法院,民國十六年撤銷。
《漢語大詞典》:雜治(雜治)
(1).會審。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 沛郡 雜治王?!?span id="o2gdrqs" class="book">《漢書·楚元王劉交傳》:“ 昭帝 初,﹝ 劉德 ﹞為宗正丞,雜治 劉澤 詔獄?!?顏師古 注:“雜謂以他官共治之也?!?span id="2ixjrv3" class="book">《新唐書·楊師道傳》:“太子 承乾 得罪,詔與 長孫無忌 等雜治其獄?!?span id="wjkeydz" class="book">《續(xù)資治通鑒·元世祖至元十七年》:“命都事 劉正 等往按,獄弗具,復遣參政 張澍 等雜治之,竟置三人於死。”
(2).綜合治理。明史·俞大猷傳:“宜建城設市,用 漢 法雜治之。”
《漢語大詞典》:雜考(雜考)
(1).猶會審。《漢書·劉向傳》:“辭果服,遂逮 更生 繫獄,下太傅 韋玄成 、諫大夫 貢禹 ,與廷尉雜考?!?span id="zqzqi0f" class="book">《后漢書·皇后紀上·和帝陰皇后》:“事發(fā)覺,帝遂使中常侍 張慎 與尚書 陳褒 于掖庭獄雜考案之?!?br />(2).《四庫全書》“子”部“雜家”的一個小類。《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雜家一》:“辨證者謂之雜考?!?/div>
分類:會審
《漢語大詞典》:雜問(雜問)
猶會審。新唐書·于頔傳:“家童上變,詔捕 頔 吏 沈壁 及它奴送御史獄,命中丞 薛存誠 、刑部侍郎 王播 、大理卿 武少儀 雜問之。” 明 方孝孺 《葉伯巨鄭士利傳》:“丞相因御史大夫入奏,上覽書大怒,詔丞相、大夫雜問誰教若為,必有主謀者?!?/div>
分類:會審
《漢語大詞典》:雜理(雜理)
猶會審。后漢書·樊鯈傳:“其后 廣陵王 荊 有罪,帝以至親悼傷之,詔 鯈 與羽林監(jiān) 南陽 任隗 雜理其獄?!?/div>
分類:會審
《漢語大詞典》:主稿官
清 代每年秋季由朝廷派員會審外省死刑案件,各省按察使和布政使參加,按察使稱主稿官,主辦擬定判決文書事宜。《清文獻通考·職官九》:“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風紀而澄吏治。三年大比為監(jiān)試官,大計為考察官,秋審為主稿官。”
《漢語大詞典》:新衙門(新衙門)
即會審公堂。 清 末設在 上海 租界里的司法審判機關,以區(qū)別于 中國 原有的審理官署,故稱。按照不平等條約的規(guī)定,凡是 中 外互控的案件,都由會審公堂的 中 、 英 、 美 、 法 四國會審官審理,其實 中國 會審官形同虛設,不受重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二五回:“我并非要十分難為他,不過看見新衙門判得太輕描淡寫了,有意和他作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