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不寄一行書


《全唐詩》卷二百二十五〈寄高三十五詹事〉【案:適○以淮南節(jié)度為李輔國所短。除太子詹事。】
安穩(wěn)高詹事,兵戈久索居。時來如宦達(dá)【時來知宦達(dá)】,歲晚莫情疏。天上多鴻雁,池中足鯉魚【河中足鯉魚】。相看過半百,不寄一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