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字詩 元 · 無名氏
 押紙韻
自謂非其子,如今天子。
傳語蠻子,請死。
歸田詩話虞伯生際遇文宗,置奎章閣為學(xué)士順帝明宗子,文宗忌之,遠竄海南,詔書有曰:「明宗在北之日,自以為非其子。」伯生筆也。文宗晏駕,寧宗立,八月崩,國人順帝立之。帝入太廟斥去文宗神主,而令四方毀棄舊詔。伯生時在江西,命以皮繩拴腰,馬尾縫眼,夾兩馬間,逮捕大都。嫉之者十七字詩云云。至則以文宗親改詔稿呈,順帝覽之曰:「此朕家事,外人豈知?」遂得釋。兩目由是喪明,不復(fù)楷書。 函史:侍臣有以詔本侍讀學(xué)士虞集所草者,請罪之。王嘻笑曰:「此我家事,豈繇彼書生?彼代書傭耳!」賜酒遣歸。 石洲詩話田汝成西湖志馀所載「順帝即位時,馬尾縫眼,由是喪明」之事。為此說者,第因文靖晚年目疾,而傅會之耳。予前年得宋宣和畫貓卷,有文靖云云。至正五月,仙井虞集筆勢尤蒼逸。信乎前說之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