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宋史·樂志》一:乾德六年,和峴言:按《開元禮》,郊祀,車駕還宮,入嘉德門奏《采茨之樂》,入太極門奏《太和之樂》。今郊祀禮畢,登樓肆赦然后還宮,宮縣但用《隆安》,不用《采茨》,其《隆安》樂章本是御殿之辭。伏詳《禮》意,《隆安之樂》自內(nèi)而出,《采茨之樂》自外而入,若不并用,有失舊典。群從之。
高煙升太一,明祀達(dá)乾坤。
天仗回峣闕,皇輿入應(yīng)門。
簪裳如霧集,車騎若云屯。
兆庶皆翹首,巍巍萬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