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贊二首 其二 金末元初 · 耶律楚材
 押詞韻第三部
有發(fā)禪僧禪僧 其下漸西本小字夾注云「案涪翁自贊云:『似僧有發(fā),似俗無塵。』」),無名居士。
人道甚似,我道便是。
塵塵劫劫劫劫 原作剎剎」,據漸西本改。)全身,紙上毫端何處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