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堂次韻 明 · 李好閔
七言律詩 押詞韻第十一部 出處:五峰先生集卷之四
通川靈老懷德之白達(dá)?。以書抵余曰。吾先祖宣德初。搆堂于弊廬之東皋。實(shí)祭先致齋之所也。樸中樞堧以?清扁而詩之。樸仁叟,金乖崖,樸訥齋記之。匪懈堂,曹梅溪李楊原,朱溪君。并和中樞詩。作傳世青氈。堂亡于丁酉兵火。俺就堂西隙地。搆小堂。有梅竹花石之勝。請(qǐng)為俺賦之。余曾于樸仁叟記。審其顛末。斯堂也。中樞雖以風(fēng)月扁之。即韨澤公齋沐明禋之設(shè)。宣德。去今一百九十五年。則市澤之澤。綿到者已遠(yuǎn)。今君老又就而新之。從今一百九十五年。又安知有如靈老者出歟。然則市澤之澤。其無窮已。靈老之搆。不敢當(dāng)其地。讓其德也。不敢求新扁。存舊名也。靈老讓德如此。此又市澤之所遺者耶。仁叟之記曰。伯夷。圣之清者也。公其聞伯夷之風(fēng)而興起者乎。余亦曰。靈老。聞市澤之風(fēng)而興起者也。況原公。乃余曾從祖也。以不肖之名。忝其后為幸也。遂次原韻以歸之。
聞君堂搆費(fèi)工程,應(yīng)把?清認(rèn)舊名
月到昭明僾然見,風(fēng)來悽愴颯而迎。
須知齋沐精禋事,不比蒔花種竹輕。
惆悵楊原我曾從,和詩端為替儀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