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狀元訴醵罰錢 唐 · 盧嗣業(yè)
五言律詩 押先韻
北里志》云:「曲內(nèi)妓頭角者為都知分管諸妓,俾追召勻〔〕。曲中常價,一席四镮,見燭即倍,新郎君更倍其數(shù),云復分錢。鄭舉舉者,善令章,與絳真互為席糾,皆都知也。是年,孫偓狀元,頗惑舉舉與同年侯潛、杜彥殊、崔昭愿、趙光逢、盧擇、李茂勛數(shù)人,多在其舍,他人不得預。嗣業(yè)與同年非舊知聞,多稱力窮,不遵醵罰,故有此篇?!?/div>
未識都君面,頻輸復分錢。
苦心筆硯,得志花鈿。
徒步秋賦,持杯給暮饘。
力微多謝病,非不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