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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庫王之奇(共 2 首) 五律 1其他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慶陽人,字能甫。王庶子。以父任補京秩。高宗紹興中為秦檜構獄,以毀謗朝政罪除名,編管梅州。孝宗初知光化軍,歷知興元兼利州路安撫。乾道八年賜進士第,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次年罷為淮南安撫使,知揚州。在鎮(zhèn)三月而罷,領祠西歸,卒于途。有《易傳》及奏議。
全宋詩
王之奇(?~一一七三),字能甫,慶陽(今屬甘肅)人。高宗紹興元年(一一三一),以父任補京秩。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知光化軍。乾道二年(一一六六),除淮南轉運判官。三年,改利路漕運使兼四川宣撫使參議官。四年,以直秘閣安撫利州兩路兼知興元府。八年,賜進士第、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九年,除資政殿學士、淮南安撫使兼知揚州(《宋會要輯稿》職官四一之一一三),卒。事見《定齋集》卷一四《故端明殿學士王公行狀》。
全宋文·卷四六七二
王之奇(?——一一七三),字能甫,慶陽府(治今甘肅慶城)人,王庶子。紹興初以父蔭授京秩,后庶貶道州卒,之奇亦謫居梅州十馀年。二十五年,甄敘元官,調瀘南鈐轄司干官。入朝,權戶部左曹郎官。出權知閬州,除淮南轉運判官。乾道三年,虞允文辟為四川宣撫司參議官,安撫利州兩路、知興元府。再入為權兵部侍郎兼侍講。八年,賜進士及第,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次年正月解機政,知揚州,在鎮(zhèn)三月而罷,奉祠西歸,卒于途次。之奇長于《》,有《易傳》及奏議各若干卷。見蔡戡《故端明殿學士王公行狀》(《定齋集》卷一四),《南宋書》卷一一。
五言律詩
送李按察之任 南宋 · 王之奇
五言律詩
先生持使節(jié),極力救生民。
郡縣寧無弊,朝廷未有聞。
某官貪可去,若事屈宜伸。
更為君王說,如今可用文
⑴ 元劉應李《事文類聚翰墨大全》庚集卷二四

南宋 · 王之奇
炳若丹青敷德義,后人于此取良規(guī)(整暇堂)。
按:《永樂大典》卷二二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