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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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補續(xù)高僧傳·習禪篇
圓性。
順州懷柔侯氏子。
自王父以上。
皆隱晦無悶。
父琦。
母杜氏。
夢異僧授以神珠而娠。
迄誕室有光。
童時斷葷血。
舉止端肅。
九歲請于父母。
愿為僧。
許之。
依都城奉福寺振公為師。
十五受滿分戒。
習唯識起信論。
有叩之者。
答之如響。
義精旨妙。
皆出入意表。
久之嘆曰。
是法。
非思量分別之所能。
解果在言乎。
天德初。
佛日禪師入汴。
師袖香謁之。
佛日嘿識其器。
而施錐劄。
師益自剋鍊。
不四旬恍然有入。
佛日肯之。
及佛日赴遼陽之請。
師侍行。
抵惠安。
舉為立僧。
指示切要。
一眾欽服。
后以皇后教旨。
住韓州功德院。
未幾舍去。
渡大河。
歷齊魯。
時昭禪師居越峰。
將造訪之。
是夕。
昭坐室中。
見一大神偉服立于前。
白曰。
廣慧大士來也。
當除館以待。
詰旦。
昭整眾延佇食。
時師至矣。
眾大駭。
昭虛心盡敬。
以所見告焉。
師笑而已。
浮汴而洛。
抵關右。
所至老師宿學。
皆為師下。
天德初。
被旨主竹林。
明年徙惠安。
明肅皇后。
遣中使奉以磨衲衣。
并金帛諸物。
佐開堂之費。
久之。
竹林舊眾。
念法乳不已。
僉曰。
吾師也。
惠安安得擁留。
權巧以歸之。
時海陵領留鑰。
向師道風。
賜廣慧通理之號。
洎紫方袍。
栴檀寶塔。
大士像。
竟符越峰神告之語。
大定間。
遷潭柘。
將大有營建。
或以寺久廢。
規(guī)模宏大。
懼難克集。
請少損之。
師曰。
吾心計已定。
第恐不誠爾。
不十年而潭柘落成。
視舊有加焉。
其始工也。
鑿山之際。
有巨石崩墜。
轟聲如雷。
眾駭避。
師恬弗為顧。
石至師而止。
不遠尋尺。
若有神禦之者。
其在竹林時。
竹林實遼長主。
賜第制侔宮闕。
雖為梵剎。
而臺門尚存。
師謂非僧居所。
宜亟命撤去。
得故磚百萬。
為方丈基甃。
仍以其馀。
即故基為俗室。
而鼎新其門。
凡所成務傳永久。
盡竭衣盂所不惜。
律身持物。
凡可以久行益后者。
皆著之令典。
使傳將來。
用志之精專如此。
以大定十五年六月。
化于潭柘。
世壽七十二。
僧臘五十七。
明河曰。
此傳取諸塔石。
石文乃金永定節(jié)使楊邦基撰。
謂。
佛果自西蜀來汴。
以心印傳佛日。
佛日傳廣慧。
為南岳下十七世。
則佛日為妙喜。
無疑矣。
及后云。
師侍佛日赴遼陽。
又云。
數(shù)從佛日入禁中說法。
考時校處。
又似非妙喜。
茫然不知佛日為何人。
若果妙喜。
何年譜。
傳燈不載此事。
年譜但云女直之肆驕。
取禪師十數(shù)。
師為首選。
虜酋壯。
傳不少屈。
由是一眾獲免。
其行得無師實行如楊所云。
而后返作譜者為之諱也耶。
抑佛日非妙喜。
佛果下。
別有一佛日耶。
楊文定有所據(jù)。
必有一人當之。
大都妙喜始終。
如青天白日。
不容隱諱。
筆此以俟高明考訂。

人物簡介

補續(xù)高僧傳·習禪篇
政言。許州長社人。姓王氏。九歲事資福院凈良長老。為師執(zhí)役。且十年辭良。游教庠。時浩公僧錄。居南京。講唯識論。言。往謁之。決擇性相。造理深至。浩公心醉焉。因命代演。聲稱隆起。講座方倚為重。遂改趨而縛禪。坐靜于嵩山龍?zhí)?。又即汝州紫云峰結茆。未有所入。聞慈照禪師唱道香山。乃往投之。慈照。舉金剛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汝如何會。因忽有省。曰。諸緣不壞兮性無滅。云散長空兮天皎月。慈照可之。言終不自肯。走中都。見廣慧。廣慧命掌記室。久之始帖然。出世住仰天山。遷益都義安院。暨鄭州之普照。河南之法云。與天潭柘之龍泉。皆駐化之地。所至法音弘流。沾被如響。其舉揚宗旨。脫落窠臼。如鶻起長空。駿騰平野。奔逸絕塵。難為覯附。制頌古拈古各百篇。金剛經(jīng)證道歌有。注金臺有。錄真心有。說皆行于世。且能以游戲馀力。崇飾伽藍。具有成績可考。又異乎枯槁寂莫。置事物于度外。為禪者也。老于穎濱之釣臺。以大定乙巳年。入寂。
新續(xù)高僧傳·習禪篇第三之六
釋政言,姓王氏,長社人。
九歲詣資福院凈良祝發(fā),受具戒后,參香山慈照。
嘗入丈室請益,慈照曰:“諸法如意,即諸如來。
”政于言下有省,即說偈:“諸緣不壞,了性無滅。
云散長空,碧天皎月。
”照可之。
后至中都,參竹林廣慧通理。
既而梁園大長公主暨東京留守曹王請住潭柘龍泉寺,遂繼惠公法席三歲。
制頌古、拈古各百篇,注《禪說金剛歌》,又著《金臺錄》、《真心真說》、《脩行十法門》皆行于世,后大定間說偈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