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郎廷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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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清陜西三原人,字蒼舒,號杜若。
順治副貢生。
嘗為郎廷極、梁化鳳諸人客。
考職授通判。
有《春樹草堂集》。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52—1725 【介紹】: 清河南儀封人,字孝先,號敬庵、恕齋??滴醵哪赀M士,授中書科中書。歷官山東濟寧道、江蘇按察使福建、江蘇兩省巡撫、戶部侍郎、禮部尚書。居官二十余年,圣祖稱之為“天下第一清官”。在蘇撫任時,與總督噶禮互參訐。其學(xué)以程朱為主,及門受學(xué)者數(shù)千人。卒贈太子太保,謚清恪。有《伊洛淵源錄》、《養(yǎng)正類編》、《困學(xué)錄》、《正誼堂文集》、《居濟一得》等。
晚晴簃詩匯·卷四十八
張伯行,字孝先,號敬庵,儀封人??滴跻页筮M士,由中書官至禮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謚清恪,從祀孔廟。
維基
張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號恕齋,又號敬庵,河南儀封人(今河南蘭考東)。
清朝大臣,理學(xué)家。
張伯行為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進士。
歷任內(nèi)閣中書,江蘇按察使,福建巡撫等職。
為官清廉,康熙五十一年(1711年)正月,江蘇省鄉(xiāng)試,辛卯科場案發(fā),總督噶禮考場舞弊,以白銀五十萬兩,徇私賄買舉人,張伯行疏參噶禮。
噶禮倒參張伯行“七大罪狀”,即噶禮與張伯行互參案。
康熙帝將此案先后交由尚書張鵬翮、總漕赫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審理。
張鵬翮袒護噶禮,奏稱事屬全虛。
當(dāng)時噶禮母親向康熙帝直言噶禮貪狀,并為張伯行伸冤,康熙帝說“其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
”最后,噶禮革職。
康熙稱其為「江南第一清官」。
張伯行雖然號稱清官,但辦事不力。
康熙也認為“張伯行操守雖好,而辦事多糊涂執(zhí)拗之處。
”,又說他“素性偏執(zhí),且短于才,封疆之寄不能勝任。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張伯行彈奏布政使牟欽元藏匿海盜張令濤,是年七月十七日,李煦密奏張伯行“一怕海賊殺他,二怕仇人殺他”,漕運總督郎廷極也指出張伯行“才性短偏,多疑苛細”。
后來,發(fā)現(xiàn)張令濤根本不是海賊。
不久,入直南書房,署倉場侍郎,充順天鄉(xiāng)試正考官。
授戶部侍郎,再充會試副考官。
雍正元年(1723年),擢禮部尚書,賜「禮樂名臣」榜。
次年,命赴闕里祭祀崇圣祠。
雍正三年(1725年)卒,年七十五歲。
贈太子太保,謚清恪。
光緒初年,從祀文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