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605—1666 【介紹】: 明末清初浙江海寧人,字素庵。明崇禎十年進士,授編修,遷中允。因故革職。入清,授秘書院侍讀學士,累官禮部尚書、弘文院大學士。坐賄結內監(jiān)吳良輔,論斬。免死,流徙尚陽堡。康熙初死于徙所。有《浮云集》。晚晴簃詩匯·卷二十一
陳之遴,字彥升,號素庵,海寧人。明崇禎丁丑一甲二名進士。入國朝,授侍讀學士,歷官弘文院大學士。有《浮云集》。清詩別裁集
字彥升,浙江海寧人。崇禎丁丑賜進士第二人,國朝官至大學士。維基
陳之遴(1605年—1666年),字彥升,又字素庵,浙江海寧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禎十年榜眼,官翰林院編修。明亡仕清,官至弘文院大學士。順治十五年,因南北黨爭,全家流放盛京尚陽堡。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三十一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陳之遴中式丁丑科第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中允等,其父順天巡撫陳祖苞因事下獄,仰藥死。陳之遴被牽連,革職問罪,永不敘用。清順治二年(1645年)降清,授秘書院侍讀學士,禮部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禮部尚書,順治九年(1652年)被授弘文院大學士,順治十年(1653年)被劾,為戶部尚書。順治十二年(1655年),復授弘文院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順治十三年(1656年)二月二十七日,順治帝獵于南苑,召集大臣,當眾指責之遴有黨;議革職永不敘用,以原官發(fā)送遼陽居住。不久召還。陳之遴常被言官所劾,順治帝念其效力多年,為其開脫:“既已擢用,位列大臣,不忍即行斥革……”。順治十五年(1658年)身陷南北黨爭,因賄宦官吳良輔,“本當依擬正法,姑免死,著革職流徙,家產籍沒”,全家流放盛京,之遴病死盛京尚陽堡,次子、三子及幼子相繼離世。順治十年(1653年)陳之遴購得蘇州拙政園,內有寶珠山茶花。夫人徐燦 (詞人)著有《拙政園詩集》、《拙政園詩馀》,親家詩人吳梅村(吳偉業(yè))作《詠拙政園山茶花》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