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彭紹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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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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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陶(1855年—1930年),字象華,子礪,號九龍真逸,別署礪道人、九龍山人,晚更名永燾,廣東東莞縣(今東莞市)中堂鎮(zhèn)鳳涌鄉(xiāng)人。
清末政治人物、學者。
光緒十八年探花及第。
官至江寧提學使,署布政使。
清亡后以遺老自況,移居香港。
陳伯陶之父陳銘圭為咸豐二年(1852年)副貢。
咸豐五年(1855年)三月十七日,陳伯陶生于東莞縣城家中。
五歲啟蒙,六歲時,其父故交、學者陳澧主講東莞石龍的龍溪書院,陳伯陶拜陳澧為師,后來其經(jīng)學詞章受陳澧影響頗大。
十歲,通曉五經(jīng)。
光緒元年(1875年)中秀才, 光緒五年(1879年)中解元(廣東鄉(xiāng)試考取第一名)。
光緒十八年(1892年)壬辰科殿試高中一甲第三名(探花), 賜進士及第,任翰林院編修、文淵閣校理、武英殿協(xié)修等職。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陳伯陶外派往云南、貴州、山東出任鄉(xiāng)試副考官。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國聯(lián)軍攻陷天津,陳伯陶攜眷返回東莞安頓妥當后,隨即趕赴西安追隨慈禧太后和光緒帝。
《辛丑條約》簽訂后,陳伯陶跟隨光緒帝回京,并入值南書房任行走,充當皇帝的近身文學侍從。
南書房行走雖無實務,但一直是清代文官向往的榮譽;事實上陳伯陶后來亦非常緬懷這段在皇帝身邊的歲月。
光緒三十二年,陳伯陶外調(diào)江寧提學使,開始走上教育官僚的道路。
他曾經(jīng)到日本考察教育發(fā)展,回國后在南京推廣實業(yè)高等學堂。
他創(chuàng)辦了方言學堂和暨南學堂;前者是外語學校,后者是華僑學校,亦即暨南大學的前身。
光緒三十四年,陳伯陶遷任江寧布政使;可惜就在仕途日隆之際,光緒帝遽然去世。
陳伯陶受此打擊,復見政局日漸緊張,遂于宣統(tǒng)二年棄官回歸東莞。
宣統(tǒng)三年,亦即辛亥革命爆發(fā)的同年,陳伯陶出任廣東省教育總會會長。
武昌起義后,廣東變天,革命軍一度包圍東莞陳宅,陳伯陶于是攜眷逃往香港紅磡暫避。
未幾宣統(tǒng)遜位,陳伯陶遂遷往九龍城,打算以此地為長居之所,并以秦朝東陵侯召平于秦亡后種瓜自給的典故,署其小樓名為「瓜廬」,以示效忠清廷,不事二朝。
陳伯陶來港后不剪辮,不易服,以前清遺老面目示人;又自號「九龍真逸」,決心以隱逸度其馀生。
其間龍濟光入主廣東,曾力邀陳伯陶出山佐政;又以設廣東省志局為名,請其主持修志。
陳伯陶始終不為所動,堅拒不就;反而應東莞同鄉(xiāng)葉湘南之邀,就地于九龍設局纂修《東莞縣志》。
六年后志書98卷修成,另附《沙田志》四卷,全書一百卅十馀萬字,于時堪稱巨著。
《東莞縣志》是陳伯陶的專業(yè)制作,頗得學界好評。
他又著手編纂宋元以來廣東遺民傳記資料,寫成《勝朝粵東遺民錄》、《宋東莞遺民錄》、《元廣東遺民錄》、《明東莞三忠傳》等書,以寄寓其思念前朝之情。
1922年溥儀大婚,陳伯陶攜一萬元巨款入京祝賀,以盡為臣之禮。
陳伯陶去國多年后重回昔日入值的南書房,感慨萬分,不勝唏噓。
陳伯陶隱居的九龍城,曾經(jīng)是南宋末二帝的棲身之所。
此地有宋王臺及侯王廟兩處遺址;前者為紀念二帝而設,后者則來歷不詳。
此段亡國史事不但惹起陳伯陶的遺民思緒,更引起其尋根探低的興趣,最后考訂侯王乃宋末楊淑妃親弟楊亮節(jié)。
未幾港府計劃收回宋王臺遺址轉(zhuǎn)售,事件為一眾遺老上書陳情勸止;結果港府不但撤回計劃,更容許遺老于宋王臺之上修建石垣以為屏護。
風波平息后,陳伯陶特此撰寫《九龍宋王臺新筑石垣記》以表慶賀。
陳伯陶不時邀約遺民雅士,聚集其上酬唱互答,以寄故國之思。
陳伯陶一生埋首經(jīng)籍,著述甚豐。
來港之前曾經(jīng)參與纂修《清史稿》〈儒林〉和〈文苑〉兩傳;在港所著除前述方志及遺民傳記之外,尚有《瓜廬文?!?、 《瓜廬詩?!?、《孝經(jīng)說》、《袁督師遺稿》、《東江考》等多種。
另外,陳伯陶亦不忘薪傳后代,與一眾遺老于學海書樓設壇講學,光大孔門事業(yè)。
1929年青山寺「香海名山」牌坊落成,陳伯陶親題對聯(lián)志慶。
其聯(lián)云:「遵海而來杯渡情依中國土,高山仰止韓公名重異邦人」,對金文泰來港主政頗有贊許之意。
1930年8月20日,陳伯陶卒于香港九龍城寓所。
溥儀聞訊后賜予謚號「文良」,為遺老一生畫上圓滿句號。
女婿乃淩鴻勛之侄駐牙買加特命全權大使淩崇熙 (Samuel C.H. Ling)。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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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式釗,字楚生,云南省永昌府保山縣人,同進士出身。
原籍云南,生于湖南。
與朱庭珍、趙藩、陳榮昌并稱“滇南四杰”。
光緒二十年(1894年),參加光緒甲午科殿試,登進士三甲六名。
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檢討。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劉鶚夥同程恩培和吳式釗二人成立豫豐公司。
吳式釗以豫豐公司名義與福公司代理人羅沙第簽訂《河南礦務合同章程》。
后來此事遭河南士紳反對,清廷革除了吳式釗的翰林院編修職,褫革回籍。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好友沈藎謀刺慈禧太后,被吳式釗出賣,聯(lián)合慶寬向慈禧太后告發(fā),慈禧大怒,下令捕殺沈氏。
日后吳式釗以功升為六部主事。
然賣友求榮之事,為士論所鄙,終生不得志。
民國初年,吳某易名,擔任龍濟光的咨議,不久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