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哈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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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首
書有米之雄,而無米之略。
復有董之整,而無董之弱。
羲之后一人,舍照誰能若。
即今觀其跡,宛似成于昨。
精神貫注深,非人所可學。
三朝直內(nèi)廷,受恩早且渥(葉)。
其詩喜談禪,學蘇(謂東坡)太相(去聲)著。
以苗疆獲罪,意實別有托。
平苗事既久,復用仍遷擢。
性敏才本高,未免失行薄。
使其生前明,標榜必致錯。
本朝無所施,小哉張與鄂。
⑴ 張照既未能體鄂爾皇考圣意妥辦苗疆而先以尋泰之釁為急原應治重罪然其事之始末適以奉如何論同理苗疆故知之最悉而不肯抵彼以罪照應感激朕恩而彼乃私有怨言竟謂朕受鄂爾泰蒙蔽抵彼以罪若朕果受鄂爾泰蒙蔽則照早不保首領(lǐng)矣尚有后日之為尚書耶然事已過亦不追治其罪恐疑案滋后世之議故明敘而注之
⑵ 鄂爾泰張廷玉素不相得兩家亦各有私人但我朝綱紀肅清不能如明季門戶黨援之盛蓋照即張所喜而鄂所惡者張廣泗即鄂所喜而張所惡者余非不知既不使一成一敗亦不使兩敗俱傷在余心固自有權(quán)衡而鄂與張兩皆成就為賢臣不亦善乎
苗疆詩 清末至民國 · 楊圻
五言律詩
苗族土地,與四川、云南、貴州犬牙相錯,無君長統(tǒng)屬者為苗,散處各據(jù)一方者為蠻。廣西之僮黎、貴州、湖北之徭、四川之生番、云南之裸皆是。清初,苗族內(nèi)附。雍正初,云南總督鄂爾秦治苗疆,建改土歸流之議,以東川、烏蒙、鎮(zhèn)雄改隸云南,用回將哈元生治軍云、貴、川、廣,十年遂收成效,開拓三千馀里,進《苗疆圖志》。乾隆初,以張廣泗為七省經(jīng)略,重兵由鎮(zhèn)遠南攻,所向皆捷。其地巉巖入云,積雨沒脛,深林密箐,不能設(shè)施,乃筑長圍困之,漸次進逼,焚箐毀寨一千五百馀,斬一萬七千馀,俘二萬五千馀名,獲火器四萬六千五百馀,苗族平。
春色三苗秀,清江八洞流。
邊樓惟渡鳥,塞水未通舟。
天險關(guān)云斷,軍容寨雨稠。
宗臣空汗馬,付與后人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