⑽ 旬休:古代官吏每十天休假一天,稱旬休。《唐會要·休假》(卷八二):“永徽三年二月十一日,上以天下無虞,百司務簡,每至旬假,許不視事,以與百僚休沐。”韋應物《休暇日訪王侍御不遇》:“九日馳驅一日閑?!?/div>
⑾ 春賜:春天以朝廷或皇帝之名義賞賜權貴之物。寒食過后取榆火以賜貴近,即其類也。
⒀ 傾蓋:車上之傘蓋靠在一起。《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諺曰:‘白頭如新,傾蓋如故。’何則?知與不知也?!彼抉R貞索隱引《志林》曰:“傾蓋者,道行相遇,軿車對語,兩蓋相切,小欹之,故曰傾?!币嘀赋醮蜗喾昊蛴喗?。
⒁ 犯聲:指詞曲變調。宋陳旸《樂書·犯調》(卷一六四):“樂府諸曲,自古不用犯聲,以為不順也。唐自天后末年,劍氣入渾脫,始為犯聲之始。劍氣,宮調;渾脫,角調。以臣犯君,故有犯聲。”
⒃ 投盤:即骰盤,唐代酒令之一,用于活躍酒筵氣氛。白居易《東南行一百韻》自注:“骰盤、卷白波、莫走、鞍馬,皆當時酒令。”皇甫松《醉鄉(xiāng)日月》載骰子令云:“聚十只骰子齊擲,自出手之人,依采飲焉?!糜 ?,本采人勸合席;‘碧油’,勸擲外三人。骰子聚于一處,謂之‘酒星’,依采聚散。骰子令中,改易不過三章,次改鞍馬令,不過一章。又有旗幡令、閃擪令、拋打令。”
⒄ 生獰:猶言猙獰,兇惡、兇狠之意。攝:代理,兼理。《廣韻·葉韻》:“攝,兼也。”觥使:宴席上掌管行酒之人。參卷11《痁臥聞幕中諸公征樂會飲因有戲呈三十韻》自注。
⒅ 拾遺:古官名。唐武則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左、右拾遺二員,從八品上,分隸中書、門下,掌供奉諷諫,為士人之清選。此指拾遺之職責拾遺補闕。元稹元和元年官左拾遺。
⒆ 憸庸:奸佞無能之輩。憸,《說文·心部》:“憸,憸诐也。憸利于上,佞人也。”
⒇ 香案班:朝班。香案,放置香爐燭臺之條桌?!缎绿茣x衛(wèi)志上》:“朝日,殿上設黼扆、躡席、熏爐、香案。”
(21) 風塵尉:指河南縣尉。元稹元和元年九月由左拾遺出為河南縣尉。
(22) 柏臺吏:指監(jiān)察御史。元和元年四年二月除監(jiān)察御史。柏臺,御史臺之別稱?!稘h書·朱博傳》(卷八三)載漢代御史臺列植柏樹,故稱。
(23) 寓直:寄宿于其他官署當值,后泛指夜間于官署值班。唐李匡乂《資暇集》卷中謂“寓直”二字始于潘岳《秋興賦》。
(24) 分司:見本卷《臺中鞫獄憶開元觀舊事呈損之兼贈周兄四十韻》注。
(25) “常山”句:指討伐成德軍節(jié)度使王承宗。元和四年十月,王承宗反,朝廷以吐突承璀為鎮(zhèn)州招討宣慰使。常山,即鎮(zhèn)州,成德軍節(jié)度使之治所。《元和郡縣圖志·恒州(鎮(zhèn)州)》(卷一七):“漢高帝三年,韓信東下井陘,擊破陳馀、趙王歇,以鉅鹿之北境置恒山郡,因恒山為名,后避文帝諱,改曰常山。兩漢恒山太守皆理于元氏,晉理于真定,即今常山故城是也。”
(26) 淮右:即淮西。元和四年十一月,淮西節(jié)度使吳少誠卒,吳少陽擅殺少誠之子而代立,朝廷發(fā)兵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