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馬明衡,字子莘(子萃),號師山,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縣)人。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三甲105名進士,任太常博士。嘉靖三年(1524年),授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當時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朱浙與馬明衡上疏反對。因為當時明世宗給予尊生母為太后,而兩人奏摺違背旨意。遂以離間宮闈,歸過于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均不被聽從。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yīng)驄繼續(xù)上諫,明世宗更怒,一并將數(shù)人下詔獄并謫邊。當時明世宗欲殺死朱浙、馬明衡兩人,內(nèi)閣大臣蔣冕稱道:“陛下有堯舜之治,奈何還有殺死諫臣之名。”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氣,遂欲戍之。蔣冕繼續(xù)請奏,并為之哭泣。于是改為杖刑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雖多有論薦,不復(fù)召用。明史將馬明衡字載為“子萃”,經(jīng)考證系記載錯誤。
人物簡介
陳子需(1538年—?年),字以孚,四川敘州府宜賓縣人,民籍,治《詩經(jīng)》,年三十四歲中式隆慶五年辛未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八月初三日生,行一,曾祖陳玘,封戶部主事 贈布政司右布政使;祖陳卿,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父陳構(gòu),布政司經(jīng)歷;母劉氏;前母李氏。具慶下,妻李氏,兄燁,弟子履;子臨;子頤;子萃;子升;子震;在朝;在廷。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