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618 【介紹】: 明山東歷城人,字象賢,號南渚。隆慶五年進士。萬歷初授南京兵部主事。請廣取士之額、緩催科、開言路。張居正欲重罪之,因吏部尚書王國光勸,出為楚府右長史,復坐以事,落職歸。居正死,起戶部郎中,累遷戶部尚書,兼署吏部,推舉無所私。后因故被劾,遂杜門乞去。家居七年卒。維基
趙世卿(1538年—1615年),字象賢,號蘭渚,山東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人,隆慶辛未進士,萬歷間官至戶部尚書。嘉靖甲子(1564年)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六名,三甲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萬歷初年,張居正當國,以嚴治政,州縣學取士不得超過十五人;布政使、按察使司以下的官吏,即便公事也禁乘驛馬;死刑年有定額;征賦以九分為標準,如不及格有關部門要受罰;又屢次重責議論事情的人。趙世卿上奏糾正當時的五件重要的事。請求擴大取士的名額,放寬驛車的禁例,減少處死刑罰,延緩對科稅的催征,而最后極力疏論應該廣開言路。因此得罪張居正,被調出京城,擔任楚府長吏。第二年的京官考核,又以不謹慎為名,撤職回鄉(xiāng)。張居正死后,趙世卿再次起用,萬歷十二年(1584年),任禮部儀制司郎中。萬歷十三年,任光祿寺少卿。萬歷十五年,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后擔任通政使司右通政、左通政。萬歷十六年,任光祿寺卿。萬歷十七年,任太常寺卿。萬歷二十年,任順天府府尹、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兼任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提督軍務。萬歷二十一年,調任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場。趙世卿工于心計,凡是他所上奏的事,都斟酌分寸,軍務國政有賴于此。戶部尚書陳蕖有病,侍郎張養(yǎng)蒙避身不負責事務,皇帝惱怒,將他們一起罷免,而提拔趙世卿任尚書。趙世卿為人重節(jié)操,為官盡職守,深得皇帝倚重。吏部尚書空缺,曾派他兼任,推舉官員,毫無私心。只是楚王府宗族的人與楚王相互攻擊,趙世卿極力稱楚王不是偽王,與沈一貫觀點相一致。李廷機輔佐朝政,趙世卿極力推舉他,結果被朝廷大臣懷疑結黨,先后為給事中杜士全、鄧云霄、何士晉、胡忻,御史蘇為霖、馬孟禎等人彈劾,趙世卿便閉門在家請求去職。他上書十多次,皇帝沒有答復。萬歷三十八年秋,趙世卿就上疏出城等候命令。第二年十月,索性乘車徑直離去,朝臣上報,萬歷帝亦沒有怪罪。家居住七年卒,贈太子少保。
人物簡介
【介紹】: 明湖廣祁陽人,字君庸,號楚石。隆慶五年進士。官御史,忤中官馮保,稱病歸。后復起,萬歷十年按陜西。時三秦荒旱,上疏請賑,全活甚眾。歷督漕侍郎,黃淮屢決改道,舟多覆者。薦開疏河道,糧運利之,民亦稱便。累官吏部尚書。有《古今衷辨》。維基
陳薦(1545年—1632年),字君庸,號楚石,湖廣永州府祁陽縣人,民籍。湖廣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十二名,三甲第十八名進士。初授松江府推官,萬歷四年(1576年)考選,授試御史,補監(jiān)察御史,九年巡按應天,十年巡按陜西,時三秦荒旱,薦清贖鍰,得四萬馀金,疏請蠲賑,全活者甚眾。十二年二月升河南副使,十五年七月升江西左參政、分守南昌道,歷四川按察使、山西布政使,二十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云南。二十三年六月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條陳七議:一禁官軍改差、一議營基營房、一議改造戰(zhàn)船、一議請給關防、一議選任捕職、一議核實功跡、一議江海要區(qū),得旨如議行。二十六年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三十年陳情乞歸。三十六年八月起升刑部右侍郎,屢疏乞休未允,自陳乞南,遂于三十七年八月改任南京刑部侍郎。四十年任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都御史,加戶部右侍郎,四十三年因與道臣鄧云霄相訐,屢疏引病乞歸,前后得旨慰留者數(shù)次,其年十月三年滿考,升為戶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如舊。四十五年三月為給事中徐紹吉等糾拾,令致仕。天啟元年七月起復任南京刑部尚書,二年二月改南京戶部尚書,九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未任而乞休。卒年八十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