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相(1580年—?),字調(diào)元、輔之,別號旭巖,廣西平樂府富川縣民籍。
萬歷二十五年(1597)丁酉科廣西鄉(xiāng)試第七名,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累升員外、郎中。
四十年十月,由戶部郎中升為浙江溫州府知府。
左遷兩淮鹽運同知,與兩淮鹽法道
按察使袁世振互相攻訐,被總督漕運戶部右侍郎王紀彈劾,雙雙免官。
天啟五年十一月,其弟御史何廷樞代為控陳,官復原職。
改長蘆鹽運同知兼管保定府同知,崇禎元年升廣東韶州府知府,改河南衛(wèi)輝府。
丁外艱去職,服闋,補湖廣衡州府,升兩淮鹽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