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維基【生卒】:1524—1596 【介紹】: 明湖廣黃安人,字在倫,號楚侗,晚年講學(xué)天臺山,人稱天臺先生。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肅。秉公彈劾,無所私。隆慶初,為大理寺丞,忤高拱,謫官。萬歷中,歷刑部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張居正奪情,定向譽之而貶言者,時議訾之,告歸。學(xué)術(shù)本王守仁,初與李贄為友,招之至黃安,論學(xué)主張不同,乃相交惡。有《耿子庸言》、《先進遺風(fēng)》、《耿天臺文集》等。
耿定向(1524年—1596年),字在倫,號楚侗,人稱天臺先生,湖廣黃安(今湖北紅安)人,同進士出身。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湖廣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會試四名,廷試三甲一百三名進士,吏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三十八年九月考選云南道試御史,三十九年三月實授,四月吏部尚書吳鵬攀附嚴嵩,耿定向上書奏揭發(fā)吳鵬的六條罪狀。四十一年(1562年)三月提調(diào)南直隸學(xué)校。隆慶元年(1567年)七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二年九月回籍養(yǎng)病。高拱擅權(quán),四年十月官員考察以浮躁淺露,被貶為橫州判官。后遷衡州府推官,升工部屯田司主事。萬歷初,朝臣舉薦,九月升尚寶司丞,二年八月升本司少卿,三年三月升太仆寺少卿,數(shù)日后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御史協(xié)理院事,告歸。萬歷六年七月以原職起任福建巡撫,八年請告歸。十二年三月詔起為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八月升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十三年四月升刑部左侍郎,十五年十一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十七年九月官至戶部尚書、總督倉場,十一月科道論劾,以病乞休,辭官回鄉(xiāng)。萬歷二十四年八月去世,享年七十三,朝廷追贈其太子少保,謚恭簡。除此他還是明代著名的理學(xué)家。曾在天臺山上筑天臺書院,并與弟耿定理、耿定力一起講學(xué)授徒,潛心學(xué)問,是活躍在陽明后學(xué)時期講學(xué)舞臺上的重要人物。他推動了當時的講學(xué)運動,并且注重糾偏救弊,有利于社會風(fēng)俗的改善,其部分思想主張成為東林學(xué)派的先聲。耿定向因李贄鼓倡狂禪,學(xué)者靡然從風(fēng),指責(zé)其「異端」思想,稱李贄使「后學(xué)承風(fēng)步影,毒流萬世之下」。耿定向在傳播學(xué)術(shù)、培養(yǎng)人才方面卓有成效。高攀龍曾說:“平日私心不大服耿先生,不知其秉教鐸乃端正如此?!?div id="jqdsmd5" class='inline' id='people_51148_1_15_comment'>
人物簡介
維基【生卒】:1538—1581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汝海,號聚所。鄒守益孫,鄒善子。隆慶五年進士。歷刑部員外郎。張居正方禁講學(xué),德涵求友愈急。出為河南僉事,為御史所劾,貶秩歸。德涵師事耿定理,發(fā)憤深思,自覺有得,以悟為宗,變其祖及父所傳陽明之學(xué)。有《鄒聚所文集》。
鄒德涵(1538年—1581年),字汝海,號聚所,江西吉安府安??h人,民籍,陽明學(xué)者。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九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二十八名,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歷官刑部山西司署員外郎,萬歷四年(1576年)九月出為河南僉事,為御史劾歸。
人物簡介
維基【介紹】: 明湖廣黃安人,字子健。耿定理弟。隆慶五年進士。授工部主事。萬歷時累遷操江僉都御史,曾疏陳礦使之患。官至兵部侍郎。
耿定力(1541年—1607年),字子健,號叔臺,湖廣黃安(今湖北紅安)人,進士出身。湖廣鄉(xiāng)試第八十名,隆慶五年(1571年)二甲第八名進士。任工部主事,出為成都知府,提出采木收木法,減免官吏勒索。萬歷十六年三月,升福建提學(xué)副使,十九年十一月升河南左參政,二十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二十一年四月請告。二十二年六月起復(fù)原職,二十三年二月升右通政,五月轉(zhuǎn)左通政,二十六年六月官至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操江兼管巡江,加升右副都御史,三十四年七月官至南京兵部右侍郎。辭官后居天臺山講學(xué)。卒贈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