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516—1589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抑之,號裕春。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劾嚴嵩黨羽數(shù)人,被出為福建按察僉事,歷湖廣布政司參政,所在以清節(jié)著。嚴嵩敗,召為南京太仆少卿,遷太常。隆慶時以疾歸。萬歷中復(fù)起,官至南京吏部尚書。維基
袁洪愈(1516年—1589年),字抑之,號裕春,南京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嘉靖丙午解元,聯(lián)捷進士。萬歷年間,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謚安節(jié)。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應(yīng)天鄉(xiāng)試中舉第一名(解元);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聯(lián)捷進士,授中書舍人,升任禮科給事中。他彈劾檢討梁紹儒阿諛攀附權(quán)貴,文選郎中白璧攬權(quán)賣官,尚書萬鏜、侍郎葛守禮沒有盡到督察下屬的職責。明世宗下詔痛責萬鏜、葛守禮,將白璧投入詔獄,梁紹儒被貶出京城。梁紹儒是大學士嚴嵩的親信,嚴嵩因此大怒,授意吏部尚書吳鵬,將他調(diào)出京城,擔任福建僉事。此后歷任河南參議、山西按察司井陘兵備道副使。嘉靖四十年,擔任山東提學副使;嘉靖四十二年,擔任湖廣布政使司左參政,均以清正廉潔著稱。嚴嵩垮臺,世宗召他擔任南京太仆少卿。嘉靖四十四年,擔任南京鴻臚寺卿。嘉靖四十五年,任南京太仆少卿。隆慶元年,擔任南京太常寺卿。隆慶五年(1571年),因病回鄉(xiāng)。萬歷十一年,出任原職。同年調(diào)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升任右都御史,負責南京翰林院事務(wù)。萬歷十二年,擔任南京禮部尚書。南京御史譚希思上奏抨擊宦官、外戚,并請求遵循舊制,在內(nèi)閣設(shè)置絲綸簿,在宮門設(shè)置鐵牌。神宗下詔指派南京都察院負責勘查、問訊,打算以誣陷、期滿罪名處理譚希思。袁洪愈已經(jīng)改任別職,代替他的人還沒到任,于是他詳細陳述譚希思意見,在王可大《國憲家猷》和薛應(yīng)旗《憲章錄》兩書中都有記載。神宗認為他的依據(jù)不是朝廷頒布的制書,仍然降下譚希思職務(wù)。不久袁洪愈上奏請求禁止私自拜見顯貴,并極力陳述屯田荒廢的害處,請求商人依法承擔鹽售,以免內(nèi)地急速運送。朝廷討論后都予以施行。萬歷十五年(1587年),任南京兵部尚書,改南京吏部尚書,同年冬辭職,加太子少保致仕。袁洪愈為官四十馀年,住所不曾增加一根椽木,出入朝廷均徒步而行。七十四歲去世,巡撫周孔教捐款將其安葬。贈太子太保,謚安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