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申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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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簡介
字玄玉,號蘇門嘯侶,又號一笠庵主人。
吳縣(今屬江蘇)人。
約生于明萬歷末,卒于清康熙十年以后。
其父曾是明朝大學(xué)士申時行府中的奴仆,他也因此受到壓抑,不得應(yīng)科舉。
崇禎末年中鄉(xiāng)評副榜,明亡后專事劇本創(chuàng)作。
入清后無意仕進,畢生致力于戲曲創(chuàng)作和研究,劇作見于各種曲目書中著錄的有42種。
其中《一捧雪》《人獸關(guān)》《永團圓》《占花魁》《清忠譜》《眉山秀》《兩須眉》《太平錢》《千鐘祿》《萬里圓》《牛頭山》《麒麟閣》《七國記》《昊天塔》《風(fēng)云會》《五高風(fēng)》《連城璧》《一品爵》等18種,如今存有全本;《洛陽橋》《埋輪亭》(與朱佐朝合作)2種存有散出;《千里舟》僅存佚曲數(shù)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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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84—1544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常甫,號甬川,別號兀涯。弘治十八年進士。授檢討,出為湖廣提學(xué)副使。嘉靖間為吏部侍郎,人不可以干私。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wù)。學(xué)宗程朱,躬修力踐。與王守仁友善,論學(xué)則不合。卒謚文定。有《學(xué)庸傳》、《五經(jīng)說》、《兀涯漢書議》、《環(huán)碧堂集》、《紓玉樓集》及《四友亭集》。
甬上耆舊詩·卷八
公字常甫,母沈太夫人方妊,夢神人奉玉笈寶簽相授,及生公,有云如蓋降于庭。
少資性絕人,于書無所不讀,精思善學(xué),期造為圣賢。
年十四,即能著作,十七舉以明經(jīng)計偕中進士,改庶吉士。
內(nèi)閣劉文靖公、李文正公每稱公不容口,由是名重館閣閒。
正德初年,進簡討。
時逆閹劉瑾擅政,朝士多附其門,公居常憤憤,著張騫乘槎賦以見意,蓋以瑾喻西域,以騫喻附瑾者也。
竟力請補外,以便迎養(yǎng),出為湖廣提學(xué)副使。
公至楚,修岳麓、明山二書院,身為諸生說經(jīng),且下令曰:學(xué)不師孔顏,行不希曾閔,即有文如雄褒,吾且斥之。
世廟時在安陸藩,欲就學(xué)告試。
公為別設(shè)一臺課文,送入學(xué)。
至今張?zhí)釋W(xué)名重楚中。
未幾竟致仕。
嘉靖改元,冉起為四川福建提學(xué)。
歷國子祭酒。
南京吏部侍郎。
居父憂。
帝嘗奉章圣皇太后過天壽山謁諸陵,言及擇相。
太后曰:先王嘗言提學(xué)張邦奇器識,他日必為太平宰相,其人安在。
帝謝曰:尚未用也。
即不俟公服闋,召為吏部侍郎。
帝每閱公章奏,輒稱善,以指書公名衣帶間。
宮監(jiān)數(shù)望見以白公,公答曰:上用我,當(dāng)以堯、舜之道進;舍我亦有田可耕,此非吾所關(guān)心也。
諸珰為色沮。
帝常與翊國郭公、內(nèi)閣李文康公論及人才,二公謂公學(xué)行文章當(dāng)世第一。
帝欣然曰:朕意亦然。
時公遷左侍郎,攝太宰。
故事,選部除擢,率先白政府。
公曰:黜陟自有至公,今乃覘當(dāng)軸為用舍,豈國家設(shè)銓衡意耶?
遂不往白。
李公心不平,適主斷詔獄,翊國夜舁金四萬詣公第,請寬其家人罪,公不受,曰:法者天下所共,即天子亦不得私之,況我曹耶!
卒入其罪,翊國更深銜之。
及帝欲遷公太宰,此二人竟尼之,且別使人攝,公不為動。
帝數(shù)欲相公,都尉崔公秉一、陶真人俱帝所最幸,聞其語,因各遣人道意,但一枉臨即可得。
相公謝終不往。
裕、景二王冊封,朝議謂秦、晉、齊、楚建國甚多,今宜營浙閩,以均民力。
公獨不可,曰:江南財賦所出,且接壤留都,國初封吳王,即改于周,二百年來,誰敢復(fù)建此議,事遂寢。
帝慕道,于無逸殿改稱永光宮,欲令內(nèi)直大臣簪冠如道家。
內(nèi)閣夏公謀之,公答曰:使我等背圣人,不能從也。
母老久思故鄉(xiāng),今日乞歸有名矣,諸公任為之。
帝聞乃止。
同里部郎豐坊坐廢家居,數(shù)從公求復(fù)用,公不可,乃輯世統(tǒng),謂圣祖系出文王,宜建明堂封禪,以示萬世,為圖說成,帙獻之。
帝惑其言,心動,召所幸諸大臣與語,俱請退咨于公。
公曰:其人少有文學(xué),行多不檢,圣朝豈乏此一人。
今郊廟土木大興,疆埸不靖,若復(fù)有此舉,海內(nèi)何堪。
諸大臣以復(fù)帝,更召公賜問,公答如初,帝乃止。
坊候久冉上卿云頌以伺意,帝終念公言,但宣付史館而已,坊竟不用。
太后將合葬獻陵,帝召諸大臣曰:廷臣惟張邦奇至孝,可授禮部尚書兼都御史以行。
翊國奏曰:張某雖誠謹,然其才不足大用,且年淺。
嚴相嵩久嫉公,亦奏曰:國家禮,卿無兼憲職例。
帝默然而罷。
公復(fù)以母年踰九十,力請改南,乃出為南京兵部尚書。
然帝常念公,輒曰:張某何在?
數(shù)欲召公入相。
嵩更具密劄,謂公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即強之,必不為用也。
帝頗信之。
會熒惑入南斗,留都雷震,中夜星殞于江。
公謂天變異常,宜嚴武備。
占者曰:應(yīng)在德望重臣。
次日,公不能冠櫛卒,年六十有一。
是日鄞江潮赤涌起高丈馀。
帝聞訃驚悼,數(shù)曰:可惜張某,可惜張某。
即面諭輔臣遣恤,俱謂例應(yīng)自請,乃止。
后閣中擬謚以文恪、文敏,進帝,于疏右御書云:人謂張邦奇真道學(xué),抹去原擬四字,大書定字于后,贈太子太保。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常甫,鄞縣人。弘治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累官南兵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謚文定,有集。
明詩紀事·丁簽·卷十
邦奇字常甫,鄞人。弘治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出為湖廣提學(xué)副使,改四川、福建,入為右庶子,遷南祭酒,擢南吏部侍郎,召拜吏部侍郎。歷掌翰林院、詹事府事,加太子賓客,進禮部尚書,改南吏部,就改兵部。贈太子太保,謐文定。有《覲光樓》、《紆玉樓》、《四友亭》、《養(yǎng)心亭》、《靡悔軒》、《環(huán)碧堂》、《甬川》等集。 田按:「書提學(xué)湖廣時,世宗在潛邸,就試學(xué)使,以此受知。帝奉太后謁天壽諸陵,語及擇相,太后曰:「獻皇嘗言提學(xué)張邦奇,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帝憬然曰:「尚未用也?!辜凑贋槔舨渴汤?。會以母老便養(yǎng),改南京。帝念邦奇不已,與分宜語及之。分宜以邦奇至孝,母老不樂北來對,遂終不召。卒后閣擬謐文恪、文敏。帝抹去四字,大書「定」字,遂謐文定。廟堂制作,頗稱莊雅?!队^光樓集目》,樂章僅列《秋享上帝》、《祀皇天上帝》二章,后人不知,妄將洪武及嘉靖時改制樂章一切闌入集中。后之讀文定集者,所當(dāng)知也。
維基
張邦奇(1484年—1544年),字常甫,號甬川、兀涯,浙江鄞縣人。學(xué)者。與張時徹為叔侄親戚,又同為南京兵部尚書,故二人有“叔侄尚書”之謂。為學(xué)以程朱理學(xué)為宗,以涵養(yǎng)為事;與王守仁多有往來,為好友,但思想多有不合。弘治十四年(1501年),張邦奇中式辛酉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乙丑科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參與《明孝宗實錄》的編寫修訂。以雙親年老求便,出為湖廣提學(xué)副使。正德十年(1515年),任湖廣提學(xué)副使,任上修繕了明山書院、岳麓書院、崇正書院。之后,歷職有四川提學(xué)、福建提學(xué)、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明世宗時,歷職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南京吏部侍郎。因丁外艱歸家。明世宗曾經(jīng)與母親蔣太后拜謁天壽山的皇陵。談到擇相時,蔣太后說:“先皇嘗言提學(xué)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明世宗醒悟道:“尚未用也?!睆埌钇娣牶?,任吏部右侍郎,并代理尚書職。明世宗欲授張邦奇為吏部尚書,被大學(xué)士李時、郭勛二人所阻。嘉靖十六年,執(zhí)掌翰林院事。嘉靖十七年,任會試主考官,《玉牒》纂修官。嘉靖十八年,任太子賓客,充日講官。后進禮部尚書,以母親年邁改任南京吏部尚書,后改任南京兵部尚書。明世宗曾想將他召北京。嚴嵩答:“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世宗信之,此事作罷。嘉靖二十三年,張邦奇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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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514—約1605 【介紹】: 明山東海豐人,字伯謙,號夢山。
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以忤吏部,出為山西僉事。
隆慶時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減驛銀,筑城堡。
乞養(yǎng)去。
萬歷間歷戶部、工部、吏部尚書。
申時行當(dāng)國,巍素厲清操,然已年老,多聽其指揮。
萬歷十五年大計,徇時行指,賢否混淆,素望大損。
十八年,年近八十致仕歸,歸田十五年卒。
工詩,有《存家詩稿》。
明詩紀事·戊簽·卷四
巍字伯謙,海豐人。嘉靖丁未進士,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出為山西僉事,歷參議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改陜西,進右副都御史,移撫山西。入為兵部侍郎,改吏部,以終養(yǎng)歸。起南戶部尚書,召為工部尚書,改戶部,進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贈少保。有《夢山存家詩稿》八卷。 (《四庫總目》:魏中歲學(xué)詩,與唐高適相類。而天分超卓,自然拔俗,故能不染埃壒,獨發(fā)清音。《海岳靈秀集》:蘿山詩不事雕繪,旨趣天成。 鄒觀光《孚如集》:楊公詩高曠玄遠,沖夷澹泊。河朔魏允中擊節(jié)誦公《晉中》詩:「燈前梳白發(fā),馬上蘿青山。」思沈而致遠,非唐人不能道。 《分甘馀話》:吾郡楊太宰蘿山五言沖古淡泊,在高子業(yè)、華子潛季孟間,如:「遠道令人愁,況近單子壘」,「秋風(fēng)入雁門,羽書日三至」,「微微齊景流,天壞色俱素」,鄉(xiāng)心生塞草,世事入秋風(fēng)」,「風(fēng)雨樓國,關(guān)山李牧祠」,「閑將流水引,蘿與古人居」,「雨響殘秋地,城分不夜天」,「古石苔生偏,泉香麝過馀」,皆逼古作。 《靜志居詩話》:讀蘿山詩,如水仙十囊,江梅一萼,嫣然薄冰殘雪之外。 田按:《蘿山集》五律最勝,直擅右丞、文房勝境,馀子不足道也。自書《存稿》后,乃謂得于曹紀山、呂時臣為多。雅抱沖襟,令人翛然意遠。)
維基
楊?。?516年—1608年),字伯謙,號二山,又號夢山,山東海豐縣尚義里(今無棣楊三里村)人。
生于明武宗正德九年(1516年),家貧好學(xué),常借雪映月光苦讀,十七歲考取生員,十九歲身染重病。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中舉,在楞嚴寺苦讀。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成進士,次年授武進知縣。
三十一年(1552年)正月選授兵科給事中,丁父憂歸。
服闋,復(fù)除吏科給事中,三十五年二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進布政司右參議、按察司副使,嘉靖四十二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四十三年二月以疾乞歸。
嘉靖四十五年閏十月,接替戴才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陜西。
隆慶元年(1567年)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門等關(guān)兼巡撫山西,三年八月升兵部右侍郎,四年二月以母老身病乞假歸。
神宗繼位,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起復(fù)原職,萬歷二年(1574年)四月改任吏部右侍郎,次月升左侍郎,三年二月乞致仕終養(yǎng)。
十年(1685年)五月起復(fù)原職,七月出任南京戶部尚書。
次年授資政大夫銜,不久改任工部尚書。
十一年四月改任戶部尚書,七月改任吏部尚書,十八年二月累疏乞休,特準致仕,著馳驛去。
萬歷三十三年(1608年)卒。
贈少保。
楊巍最初歷任中外官職,甚有名聲,但到官至吏部尚書秉銓時,已是年耄骫骳,故行事多聽首輔申時行的指揮,故被御使江東之、李植等彈劾抨擊,以致他名望大損,但是他為人有清操,性長厚,不為刻核行。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1—1597 【介紹】: 明浙江平湖人,字與繩,號五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h知縣。歷官吏部郎中,破格擢用廉吏能人,以專擅被劾落職。萬歷初,官工部右侍郎,與張居正同年相善,而不盲從,終以忤居正被劾引歸。十一年,召為吏部右侍郎,引用居正擯斥之老成人士。然力言居正輔翼功不可泯,被言者群攻,引疾去職。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尚書,數(shù)遷為吏部尚書。二十年,大計外吏,舉顧憲成等二十二人,為時論所稱。卒謚莊簡。
槜李詩系·卷十三
光祖,字與繩,號五臺,平湖人。十七舉于鄉(xiāng),丁未成進士,授浚令。內(nèi)鄉(xiāng)王奪民田,封丘王蒼頭私販,皆置之法。有盧楠者,富而才,前令誣以重辟。光祖白其冤釋之。擢祠祭主事,累轉(zhuǎn)文選郎,汰黜不少假??瞥紝O丕揚劾其專擅,落職。陛辭揖孫曰:承公教,殊荷相成。但吏部之門,干謁錯至,茍非自行其意,何由秉公?孫沉思良久,憮然謝過。即日自劾失言,力薦光祖。光祖亦復(fù)起,歷太常、太仆、大理諸卿,晉工部侍郎。張居正秉政奪情,后益自恣。光祖貽書規(guī)諷。居正故同年友善,然與議政輒相左。及論折漕事不合,御史張一鯤希指論劾,遂求去。居正沒,起為少宰,會議居正獄,光祖曰:江陵專權(quán),非弄權(quán)也。且擁護功,亦安可泯?然眾欲文致之,惡其異,出遷南司空。越三年,晉大司寇,拜冢宰。先是上巳列名,御屏?xí)逭?,至是喜曰:此昔破靴郎也。時銓部事柄旁落,光祖始振刷,不復(fù)關(guān)謁政府。一切中涓請托,拒不納,特簡清節(jié)者許孚遠、顧憲成等二十一人,搜剔臺省諸蠹。蘭溪新建,出中旨大拜,光祖以故事爭之,即疏陳祖制,會推必不可廢,報可。初,趙少宰用賢、沈司馬思孝每廷論,面辱光祖,光祖折節(jié)不校久之。少宰語人曰:吾乃為平湖所容。司馬家居,扼腕時政,每嘆曰:持公議而不以愛憎奪者,平湖一人而已。其為人允服如此。乞歸五年而卒。卒之夕,海上星隕如斗,擊地有聲,謚莊簡。光祖歷仕三朝,國家大政大議,一言立定。按:尚論錄載三太宰,首莊簡,次孫清簡,次陳恭定。云:攬久頓之轡,振積衰之氣,比諸唐姚崇、宋韓琦,洵不誣也。
維基
陸光祖(1521年—1597年),字與繩,號五臺,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祖籍直隸蘇州吳縣,官至吏部尚書。
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七歲時與父親同時考中丁酉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進士,授??h知縣,謝榛詳述盧楠之冤情,始得昭雪。
盧楠出獄后,去拜謝陸光祖,仍然長揖不拜。
陸光祖也不在意,兩人成為好友。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爆發(fā)庚戌之變,俺答汗入侵。
兵部尚書趙錦檄民筑塞,陸光祖未能從命。
四年任滿,有惠政。
離任之日,??h百姓“攀轅臥轍,泣聲盈道”。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任禮部祠祭司主事,升祠祭司郎中。
大學(xué)士高拱掌管吏部,謀劃傾覆徐階。
這時徐階的幕客都逃亡,唯獨陸光祖替他申辨。
萬歷二年(1574年),任太常寺少卿,擢太仆寺卿,晉大理寺卿。
萬歷五年(1577年),升工部右侍郎。
張居正和陸光祖是同年進士,早年張居正想引薦他做助手,陸光祖不屈身相隨。
同年九月,張居正因為居喪奪情,杖責(zé)議論的人,陸光祖寫信規(guī)勸他。
萬歷七年(1579年)五月,因為議論漕運改為折色銀兩一事再度得罪張居正,遂辭官歸里。
張居正死后,起用為南京吏部右侍郎。
萬歷十二年(1584年)十一月,任南京工部尚書。
復(fù)官后因維護張居正身后名譽,再次被降職。
萬歷十五年(1587年)七月,任南京刑部尚書。
萬歷十九年(1591年),吏部尚書宋纁卒,陸光祖繼任吏部尚書。
首輔申時行推薦趙志皋、張位,明神宗以特旨任用,陸光祖抗議說:“輔臣當(dāng)廷推,不當(dāng)內(nèi)降”,神宗表示下不為例。
萬歷二十年(1592年),主持京察,陸光祖力主擢升萬國欽為建寧府推官,饒伸為刑部主事,神宗大怒,給事中喬胤承風(fēng)行事,彈劾陸光祖,于是文選郎王教以下盡逐。
陸光祖以老病辭;是年三月,致仕歸里。
生平好佛法,自號五臺居士。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卒。
明史》有傳。
著有《陸莊簡公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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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91 【介紹】: 明河南商丘人,字伯敬,號栗庵。
嘉靖三十八年進士。
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
萬歷初,與張居正不合,引疾歸。
居正卒,起故官,官至吏部尚書。
獎廉抑貪,責(zé)罰黠吏百余人,而不向執(zhí)政請命。
大學(xué)士申時行不悅,屢假小事為梗。
卒官。
有《四禮初稿》。
維基
宋纁(1522年—1591年),字伯敬,號栗庵(栗亭)。
河南歸德府商丘縣人。
同進士出身,官至吏部尚書、戶部尚書,謚莊敬(一說莊敏)。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河南鄉(xiāng)試五十一名舉人。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會試二百六十四名,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廷試三甲八十三名進士,兵部觀政,初授永平府推官。
四十一年升任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出視西關(guān),巡按應(yīng)天府等地。
隆慶元年(1567年)改巡按山西。
當(dāng)時俺答汗攻陷石州,將士捕七十七人,這些人當(dāng)斬。
而宋纁通過訊問后,釋放其中一半多人。
隆慶四年(1570年)升任順天府府丞,之后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期間核對兵卒并淘汰多馀的部隊,節(jié)省開支。
萬歷初年(1573年)因與張居正不合,稱病辭職,后張居正去世,朝廷官員紛舉薦。
他因此恢復(fù)官職,擔(dān)任保定巡撫,成功賑災(zāi)獲鹿縣的饑荒。
之后升任南京戶部右侍郎。
萬歷十二年(1574年)后召為北京戶部左侍郎,改督倉場。
萬歷十四年(1576年)升任戶部尚書,當(dāng)時明朝國運開始衰退,他力主減少山西災(zāi)荒地區(qū)的稅費,并增加邊疆屯田。
當(dāng)時萬歷帝弟潞王從京師返回封國新鄉(xiāng),萬歷帝用三十萬白銀為他購買珠寶,后在宋纁強烈要求下,減少了十萬兩。
萬歷帝為自己慶賀增加二十萬白銀,宋纁堅決反對,最終萬歷帝方才罷免此事。
宋纁在戶部的五年,正值各地多災(zāi)多難。
他堅持反對奢華浪費以解決開支,并將資金分成輕重緩急以籌資。
都御史吳時來以吏部尚書楊巍年老求去,忌憚宋纁名望在自己之上,于是兩次上疏彈劾,宋纁兩次請求辭職,萬歷帝均沒有許可。
而楊巍離開后,宋纁代替出任吏部尚書。
楊巍在吏部時,不能阻止官員貪污,遇到事情則動輒請求上級指示。
宋纁上任后,決斷官員賣官鬻爵,并罷免貪污受賄的上百名官員,受到朝廷一致贊譽。
他不徇私也不結(jié)黨,然而在選擇文選員外郎缺官中,他計劃起用鄒元標(biāo),卻招致大學(xué)士申時行反對。
宋纁無奈只得上疏五次請求辭職歸鄉(xiāng),不久死于任內(nèi)。
贈太子太保,謚莊敬。
宋纁為官凝重,有識力。
當(dāng)時石星代任戶部尚書,曾對宋纁說到某地截留巨額賦稅盈馀,可以收為國有。
而宋纁則認為“朝廷的賦稅盈馀,應(yīng)當(dāng)儲蓄,而不要動輒搜刮。
如果皇帝知道地方賦稅盈馀的話,則會升貪侈之心。
”當(dāng)時官員建議將漕運糧儲折價換成白銀,宋纁則執(zhí)意反對,稱“太倉的糧儲,寧可腐爛也不能虧空,一旦糧食不繼,則沒有解決措施了。
”宋纁死后,靈柩遷回家鄉(xiāng),葬于商丘三陵臺,與宋惠公、宋哀公、宋戴公三陵臺的中峰前懷。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3—1608 【介紹】: 明順天府霸州人,字繼津。嘉靖二十六年進士。官兵部員外郎。楊繼盛彈劾嚴嵩論死,遴為資饘粥,且以女許配其子楊應(yīng)箕。嵩父子大怒,借故下之獄。事白,復(fù)官。繼盛死,又為收葬。隆慶間巡撫宣府,大興屯田。萬歷初,以與張居正不睦,出閱邊,事畢即移疾歸。居正死后歷官工、戶、兵三部尚書。
維基
王遴(1523年—1608年),字慎徵,號繼津,謚恭肅,京師順天府霸州(今河北省霸州市)人,民籍。
嘉靖丁未進士。
官至兵部尚書、戶部尚書。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二十五歲聯(lián)捷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一名,三甲八十一名進士,就任紹興府推官。
入朝為兵部主事,歷任兵部員外郎。
耿直矜持,不輕易與人結(jié)交。
同僚楊繼盛彈劾嚴嵩和他的孫子嚴效忠冒領(lǐng)功績,奏章下達給兵部復(fù)查。
嚴世蕃自己撰稿,以此給武選郎中周冕。
周冕揭發(fā)了嚴世蕃,反而被治罪。
尚書聶豹恐懼,催促所司將嚴世蕃的文稿呈上,王遴徑直上前爭辯,聶豹惱怒,最終如嚴世蕃所言向上全報。
楊繼盛被判死罪,王遴為他送去稠粥,并且將女兒許配給他的兒子楊應(yīng)箕。
嚴嵩父子大為憤恨,借口其他事情將他投入詔獄。
事情后恢復(fù)官職。
楊繼盛死去,他收殮、安葬了楊繼盛。
嘉靖三十五年,調(diào)任山東僉事,再調(diào)任岢嵐兵備副使。
他享有威名,為巡撫忌恨,受彈劾而離去。
官民爭相為他訴訟冤屈,皇帝下詔準許他再度起用。
嘉靖四十五年(1566),王遴升為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
蒙古大舉入侵定邊、固原,總兵官郭江戰(zhàn)死。
總督陳其學(xué)、陜西巡撫戴才遭罷免,王遴降俸一級。
隆慶元年,蒙古六次入塞,都戰(zhàn)敗而逃。
而御史溫如玉不斷抨擊王遴,將他解除官職聽候?qū)彶椤?div id="gdzzuqi" class='inline' id='people_51143_1_21_comment'>
后來御史楊軫核查匯報了他的戰(zhàn)績,于是又恢復(fù)原職,管轄宣府,總兵官馬芳驍勇,敵寇不敢深入。
王遴便大興屯田,邊防儲備都有賴于此。
十年期滿,他升任右副都御史。
不久被任命為兵部右侍郎,起用他協(xié)助處理邊防事務(wù)。
神宗繼位后,張居正執(zhí)政,他與王遴同年登進士,卻一向不和。
遇上商議、檢閱邊防事務(wù),王遴請求前往。
皇帝命令他前往陜西四鎮(zhèn),他冷峻地拒絕饋贈。
事情完成之后,就稱病回鄉(xiāng)。
張居正去世后,他才出任南京工部尚書。
不久,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與機要事務(wù)。
守備太監(jiān)丘得用大肆奴役營中的兵丁,王遴上奏請求禁止此事,趁機奏請施行謀略、安定留都等十二件事。
萬歷十一年,皇帝召見并任命他為戶部尚書。
他先奉皇帝的詔令,免除一年賦稅以及織造商議的提留,共計一百七十六萬多兩白銀,此時,皇帝命令由太倉庫中補充,王遴勸諫,于是指出京倉和通倉的糧食積蓄達八百萬石,足以供給九年的需求,請酌量將一百五十萬石折換成銀兩,三年后停止。
皇帝下詔準許他施行一年。
當(dāng)時尚寶丞徐貞明、御史徐待在京城東面開辟水田,王遴極力贊賞此舉,提議很快被決定。
以往,戶部銀專門供給軍隊和京都,不提供給其他事務(wù)。
皇帝舉行婚禮時,暫時提取了用于接濟邊關(guān)的銀兩九萬兩作為織造的費用,此時皇帝又打算這么做,王遴執(zhí)意爭辯。
不久,皇帝下詔提取四千兩黃金作為慈寧宮的開支,王遴又極力反對。
皇帝都沒有采納。
此后,他陳述理財?shù)钠呒虑椋嗾埢实鄢缟泄?jié)儉、重視農(nóng)業(yè)、督促拖欠的償還、懲治貪官污吏、擴大儲蓄、整治貢市。
皇帝答復(fù):“有關(guān)我自己的事我已經(jīng)知道了,其余的事責(zé)成所司商議辦理。
”當(dāng)時佛教盛行,王遴奏請將身強力壯的和尚淘汰,令他們回鄉(xiāng)務(wù)農(nóng),聚眾進行齋戒的人以邪道罪論處。
禮部尚書沈魯奏請依王遴的諫言行事。
皇帝已經(jīng)下詔同意,后妃和宦官大都聲稱不行,事情中途廢止。
萬歷十三年,他改任兵部尚書。
遼東總兵官李成梁的賄賂遍及皇帝身邊的大臣,但不敢進入王遴家門。
王遴在戶部頻繁爭執(zhí),已被宦官嫉恨。
遇上皇帝察看去世后享用的寢宮,宦官拿著皇帝批示向他索要馬匹。
王遴認為題本應(yīng)該蓋章,司禮的傳遞應(yīng)當(dāng)由科發(fā)給部里,沒有徑直下達給部里的,他援引先例執(zhí)意上奏。
皇帝不高興。
大學(xué)士申時行曾經(jīng)因管事指揮羅秀而囑托王遴將他補作錦衣僉書,王遴阻止不許。
申時行便擬旨責(zé)備王遴擅自扣留皇帝的批示,對皇上缺乏尊敬。
御史爭相彈劾王遴,王遴請求退休而離去,由張佳胤代任。
給事中張養(yǎng)蒙稱:“羅秀本是太監(jiān)滕祥的奴仆,靠賄賂進入禁衛(wèi)中。
往年他圖謀僉書,尚書王遴主持公正,被他們中傷而離去。
不久,羅秀馬上被越級錄用,眾議沸騰。
”因此罷黜了羅秀,張佳胤也被罷免。
王遴雖然退位,聲望更高,他年事很高,一再受到朝廷慰問。
萬歷三十六年(1606),王遴去世。
贈封為太子太保。
天啟年間,追贈謚號恭肅。
有子王樂善、王應(yīng)箕。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4—1601 【介紹】: 明浙江蘭溪人,字汝邁。
隆慶二年進士。
授編修。
萬歷初,進侍讀。
以疏救吳中行、趙用賢,又請將中行等論居正奪情之疏宣付史館,忤張居正謫官。
居正沒,再起,累遷為吏部侍郎。
十九年,申時行謝政,薦志皋及張位自代,乃進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yún)C務(wù)。
次年為首輔。
旋進建極殿。
累疏論定國本、罷礦稅等事。
帝俱優(yōu)詔報聞而已。
且年老柔懦,為朝士所輕,詬誶四起,遂憤而乞歸。
帝慰諭勉留。
然志皋已病,不能視事,惟力疾草疏爭罷礦建儲而已。
卒于邸舍,謚文懿。
有《靈洞山房集》、《內(nèi)閣奏題稿》、《四游稿》。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汝邁,蘭溪人。隆慶戊辰賜進士第三,授翰林編脩歷官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xué)士贈太傅謚文懿有瀫陽詩集
維基
趙志皋(1524年4月16日—1601年10月8日),字汝邁,號濲陽。
浙江蘭溪縣(今云山街道)人。
隆慶二年(1568年)進士,萬歷年間官至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
趙志皋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四十五歲中式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七十七名,廷試第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萬歷初年遷侍讀。
五年十一月因不滿張居正戀權(quán)奪情,勸居正終喪,致拂其意,出為廣東副使,于城西浮丘建吹笙亭,“開浮丘大社,與粵中士大夫賦詩”,同游者有陳堂、姚光泮、張廷臣、黃志尹、鄧時雨、梁士楚、陳履、鄧于蕃、袁昌祚、楊瑞云、黃鏊、陳大猷、金節(jié)、郭等等人。
隨以考察降解州同知,遂辭官歸鄉(xiāng)。
張居正死后,于萬歷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用為南京太仆寺寺丞。
萬歷十一年(1583年),十月升南京國子監(jiān)司業(yè)。
萬歷十二年(1584年)三月升右春坊右諭德、掌南京翰林院事。
萬歷十二年(1584年)十月,升左諭德兼侍讀。
萬歷十三年(1585年)五月,管理纂修玉牒。
萬歷十三年(1585年)十月,充大明會典纂修官。
萬歷十四年(1586年)正月,補充經(jīng)筵講官,升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
萬歷十五年(1587年)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讀學(xué)士,掌本府印信,充玉牒纂修官。
萬歷十五年(1587年)七月,充經(jīng)筵講官。
萬歷十五年(1587年)十二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
萬歷十七年(1589年)十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轉(zhuǎn)左侍郎。
萬歷十八年(1590年)八月,充經(jīng)筵講官。
萬歷十九年(1591年)九月,升大學(xué)士,入閣辦事。
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yún)C務(wù)。
萬歷二十年(1592年),為首輔,以往張居正柄國,權(quán)震主,申時行繼之,勢猶盛。
王錫爵性剛負氣,人亦畏之,然而當(dāng)趙志皋當(dāng)?shù)绞纵o,年已經(jīng)七十有馀,耄矣,且柔而懦,因此被朝士所輕,詬誶四起。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二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萬歷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1601年10月8日),卒于官。
謚文懿。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7—1596 【介紹】: 明徽州府歙縣人,字維楨。
嘉靖四十四年進士。
授檢討。
萬歷十一年,累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yún)C務(wù)。
與首輔申時行善。
曾與言者相攻,時行頗右之。
后為言官所劾,上疏求去,語憤激,以是為士論所不附。
其門生萬國欽論申時行,時行之門生給事中任讓亦論國庸鄙。
國遂請諭諸生各守職業(yè),勿務(wù)攻擊。
其疾言者如此。
十九年致仕。
卒謚文穆。
有《文穆公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維楨,歙縣人。嘉靖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官少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xué)士,贈太保,謚文穆,有集。
維基
許國(1527年—1596年),字維楨,號穎陽,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歙縣)人。明代政治人物,嘉靖辛酉解元,乙丑進士。萬歷間累官至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xué)士。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六日,許國出生在歙縣東門外。父親許鈇曾赴蘇州經(jīng)商失敗。許國是家中次子,早年一邊經(jīng)商一邊求學(xué)。18歲考中秀才,在靈金山石山精舍開館為生。此后六赴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前五次均未考中,而家產(chǎn)已經(jīng)變賣一空,無奈在太平橋跳練江自殺,幸被休寧縣木商程爵救起,并資助他再考,最終在嘉靖四十年(1561年)考中辛酉科舉人第一名(解元)。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39歲的許國第二次進京參加會試,考中會試第七名、進士三甲第一百零七名,改翰林院庶吉士。隆慶改元,授翰林院檢討,奉詔賜一品服,出使朝鮮,饋遺一無所受。朝鮮人對其清德很是嘉賞,以致后來的國君宣祖還特意向官員黃廷彧詢問了許國的情況,只因「許國、魏時亮, 曾以華使來此, 故問之。 蓋慕其賢也?!埂Bc六年(1572年)升翰林院編修。神宗即位,官右贊善兼檢討。萬歷四年八月主持順天府鄉(xiāng)試,升司經(jīng)局洗馬兼修撰,六年升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八年升太常寺卿管國子監(jiān)祭酒事,不久升詹事府詹事兼侍讀學(xué)士,九年歷升禮部右侍郎、左侍郎,十年改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萬歷十一年(1583年)四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參與機務(wù),九月加太子太保兼文淵閣大學(xué)士。十二年(1584年),許國因運籌平定云南有功,晉升少保,授武英殿大學(xué)士。十五年二月兼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xué)士,本月準辭吏部尚書,十七年八月以六年考滿,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馀官照舊,蔭一子中書舍人,萬歷十九年(1591年)九月,因國本之爭中力爭冊立去職。逝世后追贈太保,謚文穆。《明史》有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1—1615 【介紹】: 明河南歸德人,字仲化,號龍江。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檢討。為東宮講官。萬歷時,遷編修,累遷吏部左侍郎。屏絕私交,好推薦賢士,不使人知。十二年,拜禮部尚書,在部持典禮,多所建白。因?qū)艺埩⑻樱终垙?fù)建文年號,重修《景帝實錄》,為中貴所忌,引疾歸。二十九年,拜東閣大學(xué)士,入?yún)C務(wù)。與沈一貫共事相左,居位數(shù)年,屢請罷礦稅,終果。后與一貫同罷。有《亦玉堂稿》、《文雅社約》。卒謚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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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鯉(1531年—1615年),字仲化,號龍江,河南開封府歸德州(今商丘)人。
嘉靖乙丑進士,屬東林黨,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
謚文端。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考中乙丑科進士,改庶吉士,進編修,升侍講學(xué)士、吏部右侍郎、左侍郎,期間屏絕私交,好推轂賢士,卻不會告知他們。
時權(quán)相張居正約沈鯉于家宅同寫奏摺,沈鯉卻以「國政絕于私門,非體也!
」加以推辭。
萬歷十二年(1584年)冬拜禮部尚書,這離他任六部官才不過兩年,然因他素負物望,因而時論也不認為他升官太驟。
沈鯉鯁亮剛介,在典制學(xué)政事上多有建白,京師久旱,鯉備陳恤民實政以崇儉戒奢為本,且請減織造。
不久京師地震,又請謹天若戒,恤民窮。
畿輔大侵,請上下交修,詞甚切。
帝以四方災(zāi),敕廷臣修省,鯉因請大損供億營建,振救小民,以上明神宗無一不嘉納他的意見。
然而由于沈鯉為官大公無私,秉正不撓,因而得罪了不少權(quán)貴,權(quán)貴們多次向神宗離間,帝漸不能無疑,累加詰責(zé),且奪其俸,沈鯉漸有去志,首輔申時行請旨于萬歷十六年(1588年)將其放歸。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四月起復(fù)南京禮部尚書、太子少保,同年十月屢疏辭疾,準在籍調(diào)理。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九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與朱賡同入閣參與機務(wù),萬歷三十年(1602年)七月行取入京,又以大學(xué)士同知經(jīng)筵日講、提調(diào)、纂修玉牒及東宮講筵侍班。
由于他為官鯁亮,譽滿朝野,為首輔沈一貫妒。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由于支持禮部尚書郭正域查明偽楚王案的主張,引來沈一貫恨意。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與首輔沈一貫同被罷歸。
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卒,年八十五。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九月贈太保,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賜祭葬。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馀姚人,字汝宗,號龍峰。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行人,擢禮科給事中,巡視內(nèi)庫,奏行厘弊八事。陳時政,言講學(xué)者以富貴功名動士大夫,談虛論寂等弊。萬歷初張居正用為南京右僉都御史,督操江。以言居正不應(yīng)奪情視事,被劾落職。后官至刑部右侍郎。
維基
張岳(1533年—1588年),字汝宗,號龍峰,浙江余姚縣人,明朝官員。
嘉靖己未進士,歷官給事中,喜論當(dāng)權(quán)者之過,萬歷年間于刑部右侍郎任上遭免職。
嘉靖三十七年浙江鄉(xiāng)試第五名,三十八年(1559年)聯(lián)捷己未科會試第297名,廷試三甲145名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升禮科給事中,次年升為刑科右給事中,上疏言論時政,影射內(nèi)閣首輔徐階講學(xué)空談,兵部尚書楊博昏聵無能,遭到忌恨。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負責(zé)查辦貪污內(nèi)庫的宦官暨盛,使其被流放,張岳得升刑科左給事中,不久轉(zhuǎn)工科,楊博改任吏部尚書后就利用職權(quán)將其外調(diào)云南布政司左參議。
隆慶三年(1569年)九月升為江西按察司副使,六年閏二月升廣東布政使司右參政,萬歷四年(1576年)五月起補原職,次月調(diào)任河南右參政,五年(1577年)四月升太仆寺少卿,閏八月升大理寺右少卿,九月升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上疏要求內(nèi)閣首輔張居正按制度回家守喪,觸怒了張,遭彈劾降職調(diào)任,遂辭官歸鄉(xiāng)。
張居正死后,張岳重獲啟用,萬歷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任四川左參議,三月升太仆寺少卿,六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十二年八月升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十三年(1585年)四月升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如故,六月清理軍職貼黃,八月改任刑部右侍郎,不久又因議論內(nèi)閣首輔申時行等人再遭免職,五年后去世,終年五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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