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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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703—782 【介紹】: 唐越州郯縣人,字季海。徐嶠子。玄宗開元五年,擢明經第。工書,嘗書四十二幅屏,八體皆備,草隸尤精。歷遷集賢校理、都官郎中,領東都選。肅宗立,為中書舍人,四方詔令,多出浩手,又參太上皇誥冊,寵絕一時。累進國子祭酒,為李輔國所譖,貶廬州長史。代宗時,復以中書舍人召,歷工部侍郎、會稽縣公,出為嶺南節(jié)度使,入為吏部侍郎,與薛邕分典選。坐事,貶明州別駕。德宗初,召授彭王傅。卒謚定。
唐詩大辭典 修訂本
【生卒】:703—782 字季海,郡望東海(今江蘇連云港),越州剡縣(今浙江嵊州)人。
玄宗開元五年(717)明經及第,調魯山主簿
張說愛其才,因上聞,擢太子校書,尋拜右拾遺。
二十一年入幽州節(jié)度使幕,擢監(jiān)察御史,后任河陽令,入為太子司議郎。
天寶中,歷仕刑部郎中、司農少卿。
安史亂時,從玄宗入蜀,拜中書舍人,累遷尚書右丞、國子祭酒。
肅宗上元二年(761)為李輔國所譖,貶廬州長史。
代宗大歷二年(767)任廣州刺史,三年入拜吏部侍郎。
德宗建中二年(781)召拜彭王傅,封會稽郡公,三年以疾卒,贈太子少師,謚曰定。
生平見新、舊《唐書》本傳、張式《徐公(浩)神道碑銘》。
浩善為文,擅書法,有論書專著傳世。
全唐詩》存詩2首,《全唐詩外編》補詩1首。
全唐文·卷四百四十
浩字季海。越州人。舉明經。累官金部員外郎。遷憲部郎中。肅宗立。召拜中書舍人兼尚書右丞。除國子祭酒。代宗朝拜工部侍郎。封會稽縣公。德宗立。拜彭王傅。進郡公。建中三年卒。年八十。贈太子少師。謚曰定。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松江府華亭人,初名允,字嘉言。
洪武二十七年進士。
授楚王府紀善,歷魯山知縣,有惠政。
入為禮部主事,遷員外郎,因事謫長沙通判。
匿藏方孝孺子,使改姓余,子孫蕃衍,萬歷中始復姓。
有《春曹詩稿》。
明詩紀事·甲簽·卷二十九
永初名允,字嘉言,松江華亭人。
洪武甲戌進士,授行人。
改楚府紀善,遷魯山知縣,入為禮部主事,遷員外郎,謫長沙通判。
有《春曹詩稿》。
(《松江府志》:嘉言少好學,與袁海叟,陶宗儀、陸達夫、陳主客伯仲結詩社,呼為小友。
其《山居》詩有「池草生新句,禽言得異名」,「青蛇作龍匣底鳴,剪取吳江千尺水」,達夫嘗稱之曰:「俞子穎秀,咄咄逼人。
」 田按:洪武癸酉,侯城以漢中教授典試京闈,嘉言為所取士。
革除時,族方氏,寧海典史魏澤匿侯城九歲子德宗,與臺人馀學夔渡海至華亭青村,主嘉言家。
嘉言妻以養(yǎng)女,改姓馀氏,子孫蕃衍。
逮萬歷三十七年,提學御史楊廷筠廉其事,始復姓。
松人建正學祠,以嘉言配食。
此可與嬰、臼存孤,千古媲烈矣。)

人物簡介

簡介
李?,燕山君(1476年11月23日—1506年11月20日),兒名無作金,朝鮮王朝第10代君主,1494年至1506年在位。
第7代君主朝鮮世祖世祖曾孫、第11代君主中宗異母兄,是繼朝鮮端宗端宗(魯山君)之后,朝鮮王朝歷史上第二位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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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明衡,字子莘(子萃),號師山,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縣)人。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三甲105名進士,任太常博士。
嘉靖三年(1524年),授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
當時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
朱浙與馬明衡上疏反對。
因為當時明世宗給予尊生母為太后,而兩人奏摺違背旨意。
遂以離間宮闈,歸過于上,下詔獄拷訊。
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均不被聽從。
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驄繼續(xù)上諫,明世宗更怒,一并將數人下詔獄并謫邊。
當時明世宗欲殺死朱浙、馬明衡兩人,內閣大臣蔣冕稱道:“陛下有堯舜之治,奈何還有殺死諫臣之名。
”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氣,遂欲戍之。
蔣冕繼續(xù)請奏,并為之哭泣。
于是改為杖刑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
廷臣雖多有論薦,不復召用。
明史將馬明衡字載為“子萃”,經考證系記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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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聰(?—?
年),字達卿,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
正德甲戌進士。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二甲第一百二名進士,授南京郎中,參與大禮議,嘉靖七年(1528年)出為贛州府,歷保寧府知府,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十六年十二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
嘉靖十八年(1539年),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裕州,供具不給。
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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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86—1552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必東,號損巖。嘉靖二年進士,授御史。帝亟欲尊生母,而群臣必欲帝母昭圣皇太后,浙亦上疏力爭。帝怒,立捕至內廷,除名為民。有《天馬山房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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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浙(1486年—1552年),字必東,號損巖、損巖,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市)人。
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鄉(xiāng)試第一(解元)。
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會試一百二十九名,二甲四十八名進士。
嘉靖三年,授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
當時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
朱浙與馬明衡上疏反對。
因為當時明世宗給予尊生母為太后,而兩人奏摺違背旨意。
遂以離間宮闈,歸過于上,下詔獄拷訊。
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均未成。
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驄繼續(xù)上諫,明世宗更怒,一并將數人下詔獄并謫邊。
當時明世宗欲殺死朱浙、馬明衡兩人,內閣大臣蔣冕稱道:“陛下有堯舜之治,奈何還有殺死諫臣之名。
”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氣,遂欲戍之。
蔣冕繼續(xù)請奏,并為之哭泣。
于是改為杖刑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
廷臣雖多有論薦,不復召用。
朱浙家居三十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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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垣,順天府通州武清縣人,軍籍,嘉靖丙戌進士。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六名進士。
初授山西潞城縣知縣,擢戶部主事,十一年賑濟陜西,十七年(1538年)官至南陽府知府,十八年(1539年),明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達裕州,供具不給。
于是河南參政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府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
張承祚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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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祚,河南汝寧府光山縣人。
嘉靖進士。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
歷戶部郎中。
曾分管遼東糧務。
嘉靖十三年(1534年)出為山西太原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升天津兵備副使。
嘉靖十八年(1539年),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達裕州,供具不給。
于是河南參政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
世宗下旨,嚴責負責此事之行在兵部掌都察院事王廷相,命其徹查個怠政官員,廷相匯列奏聞,開具順天府尹邵錫、密云副使高金等七十二員,張承祚亦在其中。
審訊之后,錫降二級調外任,高金、張承祚等均黜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