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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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36—1512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維立,號碧川。楊守陳弟。成化十四年進士。授編修。遷南京侍讀。弘治初與修《憲宗實錄》,再遷侍講學(xué)士。尋掌翰林院。再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充《會典》副總裁。武宗初乞休,加尚書致仕。守阯好學(xué),博覽群書,師事乃兄,學(xué)行與兄相埒。有《碧川文選》、《浙元三會錄》等。
甬上耆舊詩·卷八
公字維立,學(xué)者稱碧川先生。
六歲受經(jīng)傳,即通大義,以兄文懿公為師。
于書無所不讀,然必以六經(jīng)、四書為宗,篤行力脩,不專事文藝。
中進士,廷試一甲第二,授國史編修。
在館九年,適從兄康簡公為奸人所中謫外,遂并出公南京。
公怡然就道,曰:此吾家盛事,何懟耶!
孝宗即位,召充日講官,每進言進君子退小人為治亂之機。
言甚激切,上改容聽之。
冉出為南京吏部侍郎,以星變陳五事,上嘉納焉。
復(fù)召脩會典,記載精詳,史氏莫不推之。
年七十,力請老,進吏部尚書致仕。
公孝友天至,終其身。
少事文懿公,比歿,為位哭奠者三年,目視為不良。
兄弟三人,長文懿,次公,少弟與婦俱早世。
所遺二孤,養(yǎng)之逾于已出。
同爨者三世,巳而食指益眾,請分食。
公乃以上田十馀畝奉父祀。
文懿公諸子受田九十馀畝,弟遺孤受田六十八畝,公自受十九畝,人俱謂不均。
公曰:吾兄早宦,今薄田,多其所置。
少弟不祿早世,二子孤貧,稍以此資之,吾尚有一官可望也。
公初歸田有積俸,隸四百金,將分授二子。
適康簡公為逆瑾罰輸米千二百石,苦無措,公盡出與之。
夫人少有靳色,公怒曰:兄弟急難,豈暇顧其子耶?
公性重默,與人語,溫溫易接,若義有不可,輒怫然終莫能奪。
家居,有貢使造謁,公上座,置之席隅,與語甚嚴正。
既退,客謂公宜少霽顏色。
公曰:吾大臣,不可失中國體。
御史張君,公門士也。
初按郡,乘夜先詣公。
公問曰:御史未謁廟,何先枉臨?
張君屏左右曰:恐有所賜教耳。
公正色曰:疑老夫以事相干,豈待我意耶?
遂默不答。
張君惶恐而去。
嘗與郡守褚公從兄康簡公出送屠太宰行,康簡曰:特具小羔奉餞。
褚守笑謂公曰,若老先生當(dāng)直言小羊耳。
公怫然曰:先兄初發(fā)解,予忝繼之,人皆呼余小解元,及俱為學(xué)士,人亦呼小學(xué)士,后俱為吏部侍郎,人復(fù)稱小侍郎,未聞直以小楊見呼,公何從得此語。
褚守至,謝罪乃已。
正德七年,公年七十七,其生辰七月七日,公命諸子置酒,陳鼓樂,盡召同族數(shù)百人歡飲竟日別去。
公徐曰:此會后未可期也。
眾茫然。
至中秋,先生無疾而逝。
所著詩文集及他撰述十馀種。
初楊氏里中花木往往有連理雙瓣者,里人竊異之,不知其何祥也。
既而公與兄守陳皆舉鄉(xiāng)試第一,皆甲科高等,官翰林,對掌兩京學(xué)士,位并少宰,方知其兆。
余嘗按公家乘三世,大父棲蕓先生范,贈吏部右侍郎,生三子,長自懲,公父贈吏部侍郎,子守陳,進士,禮部尚書,謚文懿;次即公,進士、太子少保,吏部尚書;次自悆,公仲父贈大理寺卿,子守隨,進士,太子少保、工部尚書,謚康簡。
少自忞公季父贈兵部員外郎;子守隅,進士,廣西布政使。
文懿公二子:茂元進士,刑部右侍郎;茂仁進士,四川按察使。
而公婿陸稱進士,按察副使。
三外孫長鈳,進士,副都御史;次銓進士,廣東布政使;少釴,一甲第二,山東按察副使。
次婿李堂,進士,工部侍郎。
蓋公少傳文懿之學(xué),一門次授,七業(yè)俱成,并為國家名臣。
及陸氏諸外孫,俱經(jīng)指授,能世外大父科名。
蓋東南文獻,于斯為極盛矣。
維基
楊守阯(1436年—1512年),字維立,號碧川,浙江鄞縣(今浙江寧波市鄞州區(qū))人,成化乙酉浙江解元,戊戌榜眼。官至南京吏部尚書。曾任《大明會典》副總裁。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鄉(xiāng)試第一(解元),成化十四年(1478年)登戊戌科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官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南京吏部右侍郎。曾掌管兩京(南京、北京)翰林院。后詔加吏部尚書致仕。正德七年(1512年)卒。朝廷追贈太子少保,賜祭葬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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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488—約1542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容之,號石樓。
陸稱子。
正德九年進士。
授兵部主事,歷江西、福建布政使,官至右副都御史。
以得罪中貴,落職歸。
甬上耆舊詩·卷十四
字容之,號石樓,按察副使稱之長子也。與弟銓、釴并有名。中正德甲戌進士,授南車駕主事,稍遷郎中,出知安慶府。自逆濠之變,毒于兵燹,公至務(wù)以安靜拊循之,郡中大治。遷按察副使,備兵龍里。時龍猴二場軍蠻以貿(mào)易亂,公往治之,故挾死囚數(shù)人同行。初至,先視事,即斬以徇,眾望膽落,遂縶首亂者殺之,俱懾服。復(fù)有王景羅者,集黑苗入寇。公馳至,檄論大義。眾憚公威名,盡解去。遷廣西按察、使歷江西福建布政使。擢副都御史、巡撫保定。時帝南巡。公經(jīng)畫百務(wù)立辦。而中貴人與都護橫索賂,公亢不與,遂共擠之。坐落職歸。卒于家。
維基
陸鈳(1488年—1554年),字容之,號石樓,浙江鄞縣(今寧波市)人,正德甲戌進士,嘉靖間累官保定巡撫。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進士。歷直隸安慶府知府。嘉靖七年(1528年),升貴州按察司副使。歷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十二年十二月(1534年)升廣西按察使。嘉靖十四年(1535年)升江西右布政使,轉(zhuǎn)福建左布政使,“以飛詭新增田,補浮糧額賦,僉解戶革貼解費”。陸鈳回京述職期間,戶部問以地方弊政,陸鈳上陳鹽法、積弊、寺田、盜賊四事。戶部將陸鈳的意見上報,成為法令。嘉靖十七年(1538年)五月,陸鈳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42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選之,號石溪。
陸稱子。
嘉靖二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以爭大禮被廷杖。
官至廣東右布政使。
甬上耆舊詩·卷九
先生字選之,按察副使稱之第二子也。美風(fēng)儀,質(zhì)性英銳過人。讀經(jīng)史百家言,一覽輒解,解輒能不忘。操筆為文,即奇氣橫發(fā),率出自胸中,所造直追古人,時論目為柳柳州蘇文忠一流。以進士為刑部主事,值大禮議起,先生哭諫,廷杖幾絕而蘇。尋以才推典十三司章疏,數(shù)斷大獄,若繩沈藩不法,處分哈密情罪,舉朝不能決。先生直以片詞折之。改武庫員外郎。是歲朝廷初命內(nèi)臣司外文柄。先生出主福建考,稱得人。轉(zhuǎn)禮部儀制郎中。上方稽古禮文、更新制作、創(chuàng)四郊親、籍親蠶諸議。內(nèi)降、旁午。先生討論陳奏、須臾凡數(shù)四。宗伯大臣盡倚以為辦。上特頒白金采幣旌其才。竟以永嘉所忌,出為福建按察副使,攝海道。漳故利窟,先生嚴立法禁,諸射利奸人無不斂跡。遷河南參政,值歲旱蝗,民多流徙,先生勞心招恤,所復(fù)業(yè)數(shù)百萬人。尋遷廣西按察使,時弩灘猺賊侯公丁雜處胡、藍二姓間,共為寇。當(dāng)事議大舉,兵殲之。先生曰:是堅賊黨而分我兵力也。且順逆難盡明,不若討渠首而釋其馀,弩灘果定。尚書毛公秉鉞至安南,知先生才,密與謀。先生為畫征撫之策,安南遂平。隨遷廣東布政使,以內(nèi)艱歸,卒于家。先生少負才,雄視當(dāng)世豪杰,每誦陳同甫人中之龍,文中之虎,意以自許。居官判棼解劇,應(yīng)之常有馀。時方以豐功巨績期之,竟赍志而歿,識者憾焉。所著詩文集藏于家。余嘗手錄先生詩七十一首,序之。曰書,曰詩,曰志,謂詩在能宣其志所欲言也。由是諧之成聲,束之中律,此論詩之本也。三百篇言孝子之志莫如蓼莪七章,言忠臣之志,莫如北山六章,彼亦盡其志所欲言而止,初不知有自我先,有自我后也。以至司馬長卿所夜誦,蘇屬國所贈,枚生所唱嘆銅雀,三祖所歌,尚仍各言其志也。自鐘嶸作詩品,于一人下必系曰其源出于某家,形似彷佛,可發(fā)一笑。后人祖其說,遂謂確有所本,然初未嘗顯然剽竊也。至西涯之后,北地勃興,一時詞人盡宗之,轉(zhuǎn)相擬議,刻畫字句,以能作楚相衣冠,抵掌足欺新豐犬鴨,便謂得附正宗。于是天下之詩,俱言人所言,不復(fù)自言其志矣。吾鄉(xiāng)諸先生恥之。自白齋、文懿、文定十馀家,并能卓犖自持,不同于流俗。而吾石溪陸先生,更以奇氣激亢,橫絕其間。先生少負異才,意歷落自許,睨視一世,慕古人仗節(jié)死義事,所過奇山水必登望。既以廷諍大禮受杖,每言及永嘉長鬣豎儒,輒欲橫唾其面。試讀其挽羅峰與李中溪敘別諸詩,執(zhí)義忼慨,聲詈并發(fā),浩然沛然,直寫其志所欲言,而莫能禦,正使懦夫讀之,亦有起色。蓋先生論詩,專以性情為主,嘗曰:宋不能唐,唐不能漢魏。其似者,宋之唐,唐之漢魏耳。斯其持論獨立若此,以俯視世人閉氣噎聲,句?字割,畢身作詩,未得吐心吐意,自作一語,真????可憐蟲也。仲長統(tǒng)曰:百家雜碎,請用從火。唐荊川先生曰:若付祖龍,當(dāng)使南山竹木減價,差快人意矣。先生詩惟家乘寫本一卷,故詞家無知先生者。其后人陸珍俟出此卷相示。余謂家藏神劍,長閉室中,使龍身虎氣不得騰出人間,亦奚貴世有風(fēng)胡子邪。因為手錄其詩一卷,序而傳之。萬生允誠曰:先生方選白齋二集。今復(fù)錄石溪詩,其伯仲若何?余曰:白齋高士,石溪奇男子,風(fēng)格微不同。但白齋力去陳言,確以作者自命。石溪則無意求工,而蕪言宿氣亦能擺落。要諸兩先生,真詩家之烏獲也。
維基
陸銓(1492年—?),字選之,號石溪,浙江寧波府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人,軍籍。嘉靖二年進士。治《易經(jīng)》,正德十一年(1516年)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名,第二甲第三十四名進士。授刑部主事。與弟弟陸釴同時參加大禮議之爭,下詔獄并被廷杖。升兵部員外郎,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與刑部主事江以達主持福建鄉(xiāng)試。歷遷福建按察司添注副使,嘗攝海道,十三年九月升河南布政司右參政,十六年十一月升任廣西按察使。奉命討伐地方地方武裝起義,事成后十八年(1539年)六月因功進山東右布政使,以內(nèi)艱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