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蔡天祜(?年—1531年),字成之,號石崗,河南開封府睢州(今河南睢縣)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五名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任福建按察司僉事。協(xié)剿江西。轉山東左參議,晉副使,分巡遼陽。值荒年,賑災救活上萬人。造濱海圩田數(shù)萬頃,人稱“蔡公田”。轉陜西參政,升山西按察使。嘉靖三年(1524年),大同兵變,巡撫張文錦遇害。世宗下詔寬恕作亂,改宣府巡撫、都御史李鐸擔任大同巡撫。李鐸因母憂不至,于是以蔡天祜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其在任期間平定民心,控制局面。進副都御史,加兵部右侍郎,不久召回部屬。因御史李宗樞彈劾,其因病辭職。兩年后召用,未任去世。
人物簡介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應和。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進刑科給事中。十一年,琉球國世子以國中臣民狀來上,侃奉命與行人高澄持節(jié)往封。官至南京太仆寺少卿。維基
陳侃(1507年—?年),字應和,號思齋(一號思庵),浙江鄞縣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八年(1529年),任刑科左給事中。嘉靖十年(1531年),都給事中趙廷瑞上書彈劾兵部尚書掌都察院事汪鋐刑訊逼供之事,嘉靖帝責趙廷瑞、不問汪鋐之罪。給事中雒昂、陳守愚、陳侃以及御史李宗樞、朱廷立也分別上書彈劾,嘉靖帝大怒。陳侃因而被奪俸三個月。同年,陳侃升邢科右給事中,后遷吏科左給事中。嘉靖十一年(1532年),琉球國王尚真薨,世子尚清請求冊封。嘉靖帝以陳侃為正使、行人司行人高澄為副使,前往琉球,冊封尚清為琉球國中山王。他和高澄拒絕了尚清王贈予的饋金四十兩,尚清王在天使館附近建卻金亭以表彰其事。嘉靖十四年(1535年)歸國到達京師,陳侃升光祿寺少卿,高澄則升尚寶司司丞。尚清王的謝恩使團持四十兩黃金到達京師,嘉靖帝命令陳、高二人接受琉球國贈予的饋金。嘉靖十七年(1538年),任南京太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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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順(1511年—1568年),字子備,號匪石,又號海洲,祖籍山東文登縣,直隸德州左衛(wèi)(今屬山東省德州市)人。嘉靖辛丑進士,官至宣大總督。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七名進士。授河南原武縣知縣,有政績,得巡撫李宗樞、巡按御史楊勉學推薦。調高平縣知縣。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選南京廣東道監(jiān)察御史。以貪暴論罷徐州兵備副使王綖。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出為山西按察司僉事。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遷布政使司參議,分守宣府,奉敕修邊四百里,駐萬全右衛(wèi)。次年,遷按察司副使,整飭陽和兵備,遷右參政。不久,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擢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三鎮(zhèn)軍務。同年十月,刑科給事中吳時來論其守禦無功,朝廷降旨,楊順、路楷均由錦衣衛(wèi)逮捕押赴京師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