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1537年—?
),字子大,山西平陽府解州安邑縣人,民籍。
山西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第三十六名進士。
授洛陽縣知縣,明敏惠愛,周知民隱,秩滿,僅余俸祿數(shù)十金。
擢戶部主事,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盜竊太倉庫銀,降管庫戶部郎中
宋諾、員外劉自化、許自新、主事王宇一級,調外任。
歷浙江按察司僉事,三年五月升遼東行太仆寺少卿,四年六月坐事降二級。
萬歷時累升湖廣襄陽府知府,八年(1580年)八月升陜西按察司副使,十一月被刑科給事中張鼎思彈劾,革職聽勘,十年二月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