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又有大錯者,丹徒錢邦芑也。明季官云南巡撫,品節(jié)學問,冠絕流輩。明桂藩稱帝,建號永歷,邦芑竭方翊衛(wèi),為結李定國、劉文秀、白文選,以阻抑孫可望,其功最多。帝倉卒奔緬甸,相從不及,乃削發(fā)改僧服,自號“大錯”。往來滇黔,晚至衡岳,死即塔焉。《雞足山志》徐霞客創(chuàng)稿,簡略未刋。大錯居山一年,大有增補,為《滇中山志》善本,所著《蕉書》及《詩文集》皆散佚。劍川趙聯(lián)元,搜輯編為《遺稿》四卷,其詠梅柳詩,舊有傳本已刋入《云南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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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4 【介紹】: 明湖廣黃岡人,字紹虞。崇禎間官成都同知,見時勢已危,而兵餉不足,泣請于蜀王朱至澍,不允,投水自殺未遂。崇禎十七年張獻忠克成都時,被執(zh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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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4 【介紹】: 明陜西鳳翔人,字安侯。崇禎七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曾疏陳節(jié)財六議與東廠三弊,皆為思宗所納。十五年出按四川。十七年,張獻忠破成都,被執(zhí)死。維基
劉之勃(?—1644年),一作之渤,字安侯,陜西鳳翔縣北鄉(xiāng)劉家溝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按御史。張獻忠破成都,劉之勃兵敗殉國。崇禎七年(1634年)進士,由行人升御史。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十五年,出按四川。流賊張獻忠將入蜀。秦良玉向劉之勃請兵,之勃同意其計策,但無兵可發(fā),向蜀王朱至澍借錢,蜀王又不理會。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陷成都,之勃與巡撫龍文光、建昌兵備副使劉士斗等分陴拒守,初九日黎明,張獻忠命人用炸藥炸樓,北樓陷,賊人入城。蜀王至澍及妃、夫人以下皆遇害。張獻忠生擒劉之勃,由于劉是陜西人,賊軍勸他投降。劉之勃大罵,張獻忠將其凌遲,劉之勃臨死前道:“寧多剮我一刀,而少殺一百姓。”南明弘光帝授之為四川巡撫,可是劉之勃已死,《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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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644 【介紹】: 明蘇州府太倉人,字子凌。崇禎十三年進士。授華陽知縣。義軍破夔門,成都大震。乃謁蜀王,陳守御策,蜀王終不能用。城破,不降張獻忠,被殺。
沈云祚(?—1644年),字子凌,號岱來,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末官員。沈云祚為崇禎九年(1636年)舉應天鄉(xiāng)試,崇禎十三年(1640年)登進士,刑部觀政。明末為華陽縣令,城陷為大西軍所俘,與御史劉之渤、推官劉士斗被幽禁在大慈寺,絕食半月,不死。張獻忠想招降沈云祚,命人送飯,并以刀威脅他投降。云祚大罵:“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于是被害。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謚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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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云南寧州人,字南魯。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歷官四川布政使。清操絕倫,以地方節(jié)余銀三十萬助兵餉。后致仕歸,修學繕城。蜀藩特疏推薦,以太常寺少卿取用,有天下清官第一之譽。維基
張法孔(?—?年),字南魯,云南臨安府寧州民籍陜西岐山縣人。性孝,母卒,血出柩隙,跪而舐之。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云南中式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進士。歷官戶部郎中,天啟二年出為河南右參議,升四川威茂道副使,調提督建昌學道。六年升河南右參政,七年二月調山西參政,分守河東。崇禎三年(1630年),升山東右布政使。九年(1636年),又調任四川左布政使,清操絕倫,報撙剩銀三十萬以助兵餉。崇禎十年(1637年),張法孔押送餉銀至夔州(今奉節(jié)),不料被劫。此事被巡撫王維章參劾,導致他降級留任。后來,蜀王上疏說張法孔異常清廉賢能,懇請朝廷表彰并重用,將以太常寺少卿取用。但張法孔自己卻決意引退,辭官回鄉(xiāng),直到七十二歲去世。崇禎時,張法孔被旌表為“天下清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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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7 【介紹】: 明陜西綏德人。張獻忠養(yǎng)子,與孫可望、李定國、劉文秀合稱四將軍。張獻忠入蜀稱帝,任為定北將軍。獻忠死,入川南,歸南明,封侯爵。順治四年與東川土司祿萬鐘交戰(zhàn),陣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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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644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士亮,一字賓日,原名天工,以思宗詔群臣名“天”者改之,易名。崇禎四年進士。授大理推官。擢御史。十二年出按四川,期滿再留任。時張獻忠入蜀。思宗命良謨專護蜀王。乃遣將據要害為犄角,守備甚固。還朝未久,京城破,自縊死。福王時謚恭憫,清謚恭。
陳良謨(1589年—1644年),字士亮,號賓日,室名娑蘿園,浙江鄞縣(今寧波)人。明末官員。崇禎辛未進士,官監(jiān)察御史。甲申國難時,懸梁自盡殉國。陳良謨原名天工,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聯(lián)捷進士,任云南大理府推官。明思宗崇事上帝,詔命群臣名中有“天”字者皆改名,陳天工于是改名“良謨”。崇禎十一年(1638年),出任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任內抵御張獻忠有方。還都不久,京師被李自成攻破,與妾時氏自縊殉節(jié)。南明朝廷追贈太仆寺卿,謚恭憫。清朝賜謚恭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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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四川西充人,字雨然。崇禎四年進士,歷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改湖南,轉徙衡永。南明永歷時以兵部侍郎巡撫川南,以措置失當為蜀人所惡。后為劉文秀所殺。
李乾德(?—1651年),號雨然,四川西充縣(今四川省南充市西充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禎時官至湖南巡撫。永歷時,擢兵部侍郎,巡撫川南。兵敗自殺。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戶部觀政,六年授中書舍人,九年順天府同考。十二年考選,授工部都水司主事,調兵部車駕司主事,再調職方司,十三年升職方司員外郎。崇禎十六年(1643年)。以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鄖陽,未赴,即改巡撫湖廣。當時正值張獻忠肆虐湖廣,武昌已陷。李乾德連丟岳州、長沙、衡州、永州,直到張獻忠轉戰(zhàn)四川,李乾德放收復失地,因此貶官,前往督師王應熊軍前效力。永歷帝即位后,擢乾德為兵部侍郎,巡撫川南。乾德入蜀,其故鄉(xiāng)已陷,父親亦遇難,李乾德說服將領袁韜攻佛圖關,收復重慶,又據嘉定。永歷四年(1650),加太子太師、兵部尚書。孫可望部劉文秀自云南至,擒袁韜,陷嘉定,李乾德與家人及其弟御史李升德,一同赴水自殺。《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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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捷春(1600年—1641年),字肇復,明朝政治、軍事人物,福建福州府侯官人。萬歷己未進士,曾官四川巡撫,因討伐流寇失利,下獄,獄中自鴆而死。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八十二名舉人,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聯(lián)捷己未科莊際昌榜進士。累官吏部稽勛司郎中。崇禎二年(1629年),任四川右參政,分守川南,招撫蕃人高氏、楊氏,改任浙江按察使,卻因得罪權貴遭貶。崇禎十年(1637年),陜西流寇入蜀,被起用為副使,勇猛抗賊,得到蜀王朱至澍上書褒獎,朝廷用為監(jiān)軍,后升為為四川右參政。崇禎十二年(1637年),四川巡撫傅宗龍入京,捷春升為巡撫。閣部楊嗣昌將湖廣流寇驅趕入蜀,又徵調蜀兵,捷春認為四川即將失守,與楊嗣昌力爭。楊嗣昌發(fā)捷春守重慶,要求捷春放棄大寧、大昌以誘敵,捷春卻畏賊深入,所以派了茂選、覃思岱去防守,茂、覃素來不和。思岱進讒言,誘使捷春殺了茂選,茂選手下軍士紛紛逃散,于是流寇深入,而后官軍連戰(zhàn)皆失利,涪江、綿州皆陷。崇禎十三年(1640年),捷春遭到嗣昌彈劾,朝廷派廖大亨來監(jiān)軍,把邵捷春收獄,捷春為官清正嚴明,對百姓頗有德政,故百姓一度組織起來,不讓朝廷拘捕捷春,蜀王朱至澍也趕緊上書向崇禎帝求情,但崇禎不理會,崇禎十四年(1641年),邵捷春在監(jiān)獄中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