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僧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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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玄琬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63—637 【介紹】: 唐僧。弘農華陰人。俗姓楊。初從洪遵學四分,后從曇遷禪師學一切經(jīng)。太宗貞觀初敕召為皇太子及諸王等受菩薩戒。普光寺造就,琬居之。曾以減殺等四條戒太子,太宗聞其說,特為下詔斷屠。及卒,道俗哀悼。有《佛教后代國王賞罰三寶法》、《安養(yǎng)蒼生論》等。
全唐文·卷九百四
玄琬俗姓楊氏。宏農華陰人。事曇延法師為師。貞觀初敕住普光寺。十年卒。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四 弘法科(四)
族出弘農華陰楊氏。其先有徙雍之新豐者。子孫繁衍。因別譜諜焉。琬年志學薙落。為曇延法師弟子延公一代名匠。婉既登具。依洪遵律師。習四分三載。即敷演。儕類推敬。又聽曇遷法師攝論兼法華大集楞伽勝鬘地論中百等。皆研覈無馀蘊。然以延公在日。愿。造釋迦丈六金像。繼志述事。罔敢或愆。乃于仁壽二年。袖斂眾施。就所住京輦寺。設模以鑄。于時空色澄湛。杲日流輝。天華如云母。飄灑四至。終墜像前。觀者以為異。及脫模。光相殊特。視關輔間。無與比。且造經(jīng)四藏。備極莊嚴。其繕寫之際。必精加考證。使無所遺謬。每歲以二月八日。灌沐圣軀。開講設齋。眾兼悲敬。惟受戒以清凈為本。運當像末??种绿澐?。故于春首。禮二十五佛。持千轉神咒。庶幾毀禁之流。澄源潔已。登檀納法。明白無疑。貞觀初詔為皇太子諸王。授菩薩戒。既而東宮創(chuàng)普光寺。召居之。且詔授皇后妃主。并六宮等戒。問遺填委。而隨以施予。及營建功德無蓄積。未幾皇后于苑內德業(yè)寺。書經(jīng)一藏。于延興寺。構藏并書經(jīng)。皆詔琬監(jiān)護。于是卷帙自周朝所殘毀者。悉從校正。而法寶之全伊琬之力也。九年正月。上書東宮。陳四條。以行慈戒殺。順氣奉齋。為之目。而覼縷數(shù)百言極切至。東宮優(yōu)答之。語多不錄。是歲詔禁殺。起三月盡五月。以琬再請。乃特聽盡此歲。十年冬有疾。上書東宮。委以大法。尋奉遺表。上國王賞罰三寶法。安養(yǎng)蒼生論。三德論。各一卷。十二月七日。卒于延興寺所居房。壽七十五。訃聞東宮哀慟。??贈如禮。詔惻悼加賜物。特進蕭瑀太府蕭璟宗正李伯藥詹事杜正倫等。并以躬嘗北面執(zhí)心喪。香華幢蓋。送者數(shù)萬人。弟子五百馀人。遵命阇維于終南山寺。建塔葬燼骨。奉靈像。太子洗馬蘭陵蕭鈞制銘宗正卿李伯藥制碑文。琬無恙日。從受具戒者。三千馀人。受歸戒者二千馀萬人。右仆射杜如晦臨終發(fā)誓愿歷劫為師。大將軍薛萬徹母及昆季。欽崇軌范。蔬素終身。普光道岳法師識洞幽微。稟承約飭。武德初天下喪亂。客僧莫可乞丐。琬悉估鬻假貸。以共給存濟。尤喜推獎材德。智首律師身處林泉。而名蜚輦轂。卒使毗尼之學。盛于有唐。則亦有所從來云。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二 明律下
釋玄琬。
俗姓楊。
弘農華州人也。
遠祖因徙今居雍州之新豐焉。
青襟悟道履操沖明。
志在學年方游法苑。
事沙門曇延法師。
延震嶺宏標遺教法主。
隋文欽重立寺處之。
具見別傳。
而琬位居入室恭恪據(jù)懷及進具后。
便隨洪遵律師伏膺四分。
冠冤遮性镕汰持犯。
涉律三載便事敷演。
使于后進樂推前英嘆美。
乃旋踵本師。
涅槃真體。
捃掇新異。
妙寫幽微。
又欲欽佩唯識包舉理性。
于曇遷禪師稟學攝論。
并尋閱眾鋒。
窮其心計。
法華大集楞伽勝鬘地論中百等。
并資承茂實。
研覈新聞。
環(huán)循彌討。
其際搜會。
擢其玄理。
然顧福智相導有若輪馳。
慧業(yè)略剖于終。
標樹創(chuàng)開于始。
永惟延師存日。
愿造丈六釋迦。
經(jīng)略未圓奄便物故。
誓志營復克遂先摸。
于仁壽二年。
提洽有緣便事爐錘。
寺乃京皋沖要。
峙望歸心。
故使至感冥通控引咸遂。
當時空色清朗杲日流輝。
上天雨花狀如云母。
滿空飄灑終墜像前。
僚庶嘉其罕逢。
法屬慶斯榮瑞及開摸之后雅相逾圓。
即為關輔棟梁。
金像之大有未過也。
今在本寺。
每于靜夜清朝。
飛流八音之響。
而不測其來至。
又造經(jīng)四藏備盡莊嚴。
諸有繕寫皆資本據(jù)。
又以二月八日大圣誕沐之晨。
追惟舊緒敬崇浴具。
每年此旦建講設齋。
通召四眾供含悲敬。
辦羅七物普及僧儔。
又常慨運岠象末有虧歸禁。
至于授受遮難滋彰乃鎣飾道場尋諸懺法。
每春于受戒之首。
依二十五佛及千轉神咒。
潔齋行道。
使彼毀禁之流澄源返凈。
登壇納法明白無疑。
并傳嗣于今住持不絕。
從此而求。
可謂護法菩薩也。
而重法尊行。
晨夕相仍。
若值上德異人。
必揖對欣振咨承馀令。
雖聞同昔習。
而翹仰如新。
斯后已謙光。
罕有蹤矣。
逮貞觀初年。
以琬戒素成治朝野具瞻。
有敕召為皇太子及諸王等受菩薩戒。
故儲宮以下師禮崇焉。
有令造普光寺。
召而居之。
供事豐華廣沾會響。
又別敕延入為皇后六宮并妃主等。
受戒椒掖問德禁中。
授納法財日逾填委。
而欽若自守不顧有馀。
?施所資悉營功德。
尋有別敕。
于苑內德業(yè)寺。
為皇后寫現(xiàn)在藏經(jīng)。
當即下令。
于延興寺更造藏經(jīng)。
并委其監(jiān)護。
琬以二宮所寄惟谷其誠。
祇奉不難義須弘選。
自周季滅法隋朝再興。
傳度法本但存卷秩。
至于尋檢文理。
取會多乖。
乃結義學沙門讎勘正則。
其有詞旨不通者并咨而取決。
故得法寶無濫于疑偽。
迷悟有分于本末。
綱領貞明自琬始也。
昔育王再集于周時。
今琬定宗于唐世。
彼此誠異。
厥致齊焉。
然其匠訓于世。
三藏含之。
偏以苦節(jié)自修德。
以律儀馳譽。
言為世范緇素收歸。
華夷諸國僧尼從受具戒者三千馀人。
王公僚佐爰及皂隸。
從受歸戒者二十馀萬。
左仆射蕭瑀兄弟。
人倫藻鏡久厭時煩。
每咨法華會三之旨。
龍樹明中之教。
沈吟移景奉佩而旋。
右仆射杜如晦。
臨終委命。
召為歷劫師資。
大將軍薜萬徹毗季。
并及母氏。
并欽崇戒約蔬素形終。
普光道岳法師。
解洞幽關辯開慧府。
敬奉戒香行菩薩道。
而汲引亡疲弘務終日。
因之革勵修習者計非恒準。
故京輔士庶繼踵煙隨。
禮供相尋日盈廚庫。
時有巫覡者云。
每至授戒說法。
異類鬼神。
諸方屯聚。
如承受相。
自非至功冥被孰能致乎。
琬以戒勸之至。
物我同欽。
義等風行。
事符草偃乃致書皇太子曰。
元正告始景福惟新。
伏惟殿下。
膺時納祐罄無不宜但琬夙縈沈痾不獲奉慶。
蒙降逮問無任荷戢。
感顧恩隆罔知攸厝。
今略經(jīng)中要務即可詳行者四條。
留意尋檢永綏寶祚。
初勸行慈。
引涅槃梵行之文。
令起含養(yǎng)之心存兼濟之救也。
二減殺者。
引儒禮無故不殺牛羊者。
皆重其生去其濫逸也。
又言。
王者修其教不易其俗。
齊其政不易其宜。
見其生不忍其死。
聞其聲不食其肉。
此即上帝悼損害之失。
樹止殺之漸也。
故佛經(jīng)有恕己之喻。
誡之殺打諸事也。
琬聞。
東宮常膳日多烹宰。
審如所承。
誠有大損。
殿下以一身之料遍擬群僚。
及至斷命所由。
莫不皆推殿下。
所以長懷夕惕。
望崇慈恕。
自今以往請少殺生。
東宮內外咸減肉料。
則歷長命久仁育斯隆。
三順氣者。
如經(jīng)不殺曰仁。
仁主肝。
肝者木也。
春陽之時萬物盡生。
宜育群品用答冥造。
如其有殺是不順氣。
殿下位處少陽福居春月。
行慈以和正氣。
施惠以保天齡。
請年別春季斷肉停殺。
憫彼含育順此陽和。
四奉齋者。
如經(jīng)年三月六能潔六根便資五福。
伏愿遵行受持齋戒。
何者今享此重位咸資往因。
復能進德崇善用成其美。
則善知識者是大因緣。
玄琬道德疏微曲蒙顧眄。
謹率聞見敢塵聽覽。
登即答曰。
辱師所示妙法四科。
循覽周環(huán)用深銘佩。
法師旱祛塵累游神物表。
闡鷲嶺之微言。
探龍宮之秘藏。
洞開靈府凝照玄門。
固以高步彌天鄰幾初地。
遂能留情博施開導蒙心。
理實義周詞華致遠。
包括今古網(wǎng)羅內外。
訓誘之至審諭之方。
縱圣達立言師傅弘道。
亦未足髣髴要津擬儀高論。
但行慈減殺順氣奉齋。
斯乃仁人之心。
以成大慈之行。
謹當緘諸心府奉以周旋。
永籍勝因用期冥祐。
馀文不載。
其言令之行化及此類。
九年下詔斷殺。
起于三月盡于五月。
琬以仁育兼濟。
乃上啟更延。
帝又特聽盡于歲暮。
貞觀十年杪冬。
遘疾知歸后世。
又致啟東宮累以大法。
又上遺封表于帝曰。
玄琬聞。
真容晦跡像教凌遲。
無不假緇素以住持設內外而為護。
遂得法云再潤慧日重輝。
光葉萬乘紹隆千載。
竊尋住持之理義有多門。
弘護之方教乃非一。
若不依佛取舍。
仍恐賞罰乖宗。
如其準教驗時。
是則簡敬當理。
伏以僧尼等不依戒律致犯刑章。
聞徹闕庭塵勞聽覽。
琬等僧徒無任慚懼。
但恐馀年昏朽疾苦相仍。
弱命不存洪恩未答。
遂于經(jīng)中。
撰佛教后代國王賞罰三寶法及安養(yǎng)蒼生論并三德論各一卷。
伏愿圣躬親降披覽。
陛下廣開上書之路。
冀納芻蕘之言。
謹獻秘要之經(jīng)。
請詳金口之教。
但琬忝當傳法。
庶無匿教之??。
扶劣署封。
以酬終后之事。
不勝戀仰。
謹奉經(jīng)以聞。
又遺誡門人在于道檢。
言極詳切讀者垂淚。
又云。
馀蔭施諸眾生。
馀骸依古焚棄。
制服喪臨一無預懷。
遂以臘月七日。
卒于延興寺房。
春秋七十有五。
道俗失依皇儲哀慟。
天子下詔曰。
玄琬律師戒行貞固學業(yè)清通。
方寄弘宣正法利益群品。
不幸沒世。
情深惻悼。
賜物如別。
齋??所須事由天府。
春宮懿戚卿相重臣。
并舍金貝。
榮嘉赗贈營助追福。
暨于百日。
特進蕭瑀。
太府蕭璟。
宗正李百藥。
詹事杜正倫等。
并親奉戒約躬盡哀禮。
后旋??山寺。
幢蓋相映香花亂空。
從者如云眾盈數(shù)萬。
前儐達于終南。
后塵猶繼于城闕。
四十里間皂素充道。
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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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業(yè)誰保。
故為時宗如此也。
弟子等五百馀人奉遵遺旨。
爾時云高風靜水凈油香。
七眾彌山一心悲結。
乃命下火依法阇維。
薪盡灰飛廓然歸本。
仍于焚所建佛塔一區(qū)。
用津靈識儀像存焉。
東宮洗馬蘭陵蕭鈞制銘。
宗正卿李伯藥制碑立于塔所時為冠絕。
初琬自始及終意存弘濟。
生善福智無不綴心。
武德之初。
時經(jīng)剝喪粒食勇貴。
客僧無托。
乃自竭馀力。
行化魁豪。
隨得貨賄并充供給。
日到寺廚親問豐約。
故主客同慶焉。
又像季澆漓多輕戒律。
乃以身軌物引諸法屬。
執(zhí)經(jīng)文依時附聽。
乃經(jīng)十遍遠嗣先塵。
智首律師德光榮問于帝京者。
寔資成贊能扇芳風。
自見令達。
罕能推挹如此人矣。
故使唐運搜舉歲拔賢良。
多是律宗。
實由琬之篤課也。
而容范端肅聲氣朗峻。
預瞻敬者莫不懔然。
故圖象厥相。
猶令人畏者。
弟子僧伽。
俗姓元氏。
清悟寡嗜欲。
常隨琬導物。
而立志貞正。
機諫變適不犯顏色。
以味靜為宗。
又不希人世。
依閑業(yè)道。
是所謀焉。
臨終清??歛容。
明誨而卒。
豈非師資謙德能世其塵。
而恨其早卒清規(guī)未遠。
高僧摘要·法高僧摘要卷二
姓楊。弘農華陰人也。居雍州之新豐。青衿悟道。履操沖明。在志學年。方游法苑。事沙門曇延法師。振領宏標。隋文欽重。立寺處之。琬位居入室。恭恪據(jù)懷。及進具后。便隨洪遵律師。服膺四分。涉津三載。便事敷演。乃旋踵本師涅槃真體。捃掇新異。妙寫幽微。又欲欽佩惟識。包舉理性。于曇遷禪師。稟學攝論。并尋閱眾鋒。窮其心計。法華大集。楞伽勝鬘。地論中百等。并資承茂實。研竅新聞。延師存日。愿造丈六釋迦。經(jīng)略未圓。奄便物故。誓志營復。尅遂先模。于仁壽二年。提洽有緣。便事爐錘。當時空色清朗。杲日流輝。上天雨華。狀如云母。滿空飄灑。終墜像前。及開模之后。雅相逾圓。每于靜夜清朝。飛流八音之響。又造經(jīng)四藏。備盡莊嚴。諸有繕寫。皆資本據(jù)。又以二月八日。大圣誕沐之晨。開講設齋。逮貞觀初年。以琬戒素成治。朝野具瞻。有召敕為皇太子及諸王等。受菩薩戒。故儲宮以下。師禮崇焉。令造普光寺。召而居之。又別敕。延入為皇后六宮并妃主等。受戒。椒掖問德禁中。授納法財。日逾填委。而欽若自守。不顧有馀。?施所資。悉營功德。尋敕于苑內德業(yè)寺。為皇后寫見在藏經(jīng)。并委監(jiān)護。昔育王再集于周時。今琬定宗于唐世。厥致齊焉。然其苦節(jié)自修。言為世范。僧尼從受具戒者。三千馀人。王公僚佐。爰及皂隸。從法歸戒者。二十馀萬。左仆射蕭瑀兄弟。人倫藻鏡。久厭時煩。每咨法華會三之旨。龍樹明中之教。沉吟移景。奉佩而旋。右仆射杜如晦。臨終委命。召為歷劫師資。大將軍薛萬徹昆季。并及母氏。并欽崇戒約。蔬素形終。琬致書皇太子。請少殺生。東宮內外。咸減肉料。則歷長命久。仁育斯隆。三順氣者如經(jīng)不殺曰仁。仁主肝。肝者木也。春陽之時。萬物盡生。宜育群品。用答冥造。如經(jīng)年三月。六齋能潔六根。便資五福。伏愿遵行。受持齋戒。登即下詔斷殺。起于三月。盡于五月。琬以仁育兼濟。乃上啟更延。帝又特聽。盡于歲暮。貞觀十年杪冬遘疾。又致啟東宮。累以大法。又上遺封表。又遺誡門人。在于道檢。言極詳切。讀者垂淚。遂以臘月七日。卒于延興寺。春秋七十有五。道俗失依?;蕛ΠQ。天子下詔。情深惻悼。賜物齋殯。須由天府。特進蕭瑀太府。蕭璟宗正。李伯藥。詹事杜正倫等。并親奉戒約。躬盡哀禮。后旋殯山寺。幢蓋相映。香華蔽空。從者如云。眾盈數(shù)萬。前儐遠達于終南后塵猶繼于城闕。四十里間。皂素充道。弟子等五百馀人。奉遵遺旨。依法阇維。于焚所建佛塔一區(qū)。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三 義解科(三)
素習持犯之業(yè)。
于亙文律師。
文即省躬弟子也。
甫于躬為孫。
會稽誠律范之淵藪。
蓋曇一玄儼之唱。
既高而和者寡矣。
及甫而聲塵愈起。
邁于前烈。
允文者。
又以匠手相之。
故行事之際。
宜甫之風能尚草也。
咸通末年。
門生智章傳嗣至今。
宋高僧傳·卷第十六 明律篇第四之三
釋丹甫者。
不知何許人也。
性多警達。
言必剛直。
講授唯勤執(zhí)持雅正。
會稽風土律范淵府也。
甫之唱導從之者。
若玄金之就磁石焉。
本習業(yè)于亙文律師法集。
文即省躬之游夏也。
甫即躬之嗣孫。
順正命章斡通秘賾。
越自曇一玄儼之后。
罕能追躡。
甫之聲塵邁于前烈。
然爾時允文匠手相部風行。
甫介于大律之間行事之時。
草從風偃焉。
咸通末出門生智章等傳講。
今亦法嗣存焉。
或聞著手記。
尋且未獲。
吁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