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象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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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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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象恒(?
年—1622年),字微貞,號立宇,山東新城縣(今桓臺縣新城鎮(zhèn))人。
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進士,授河南祥符縣知縣,萬歷二十五年(1600年)調(diào)曲周縣,歲余丁憂去,服闋,二十八年起補盧龍縣知縣,擢江西道監(jiān)察御史,以伯兄王象乾督師薊遼,引例歸。
家食八年,起河南道御史,視京通倉。
年余,改按北直,旋掌河南道事。
泰昌元年升太仆寺少卿,天啟元年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
二年(1622年)卒于官,三年五月贈兵部右侍郎。
王象斗忠貞憂國,直言敢諫,前后數(shù)十次上疏,彈劾高官,不畏權(quán)貴。
其事載入《明史》。
天啟年間,魏大中欲駁王象恒恤典,引起山東籍言官公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