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山東臨清人,字時勉。正統十二年舉人。任監(jiān)察御史。以建言謫定??h丞。后為太湖知縣。為政寬恕公明,清慎仁愛,所在咸敬愛之,稱賀青天。秩滿,百姓乞留,連任至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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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河南汲縣人,字邦鎮(zhèn)。成化十一年進士。初官太湖知縣,弘治中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以奏報敵情不實,左遷陜西布政司參議。正德初,以事忤劉瑾,下獄,籍家戍邊。事白致仕。卒年八十四。
王嵩(1441年—?),字邦鎮(zhèn),河南承宣布政使司衛(wèi)輝府汲縣人,進士出身。成化十一年,登進士,授太湖縣知縣,改青城縣知縣,升任監(jiān)察御史。累升任右副都御史、延綏巡撫,因不行賄劉瑾,被誣陷下獄。劉瑾被殺后,恢復官職,八十四歲去世。曾祖父王得。祖父王郁。父親王信,曾任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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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浙江安吉人,字正夫。弘治三年進士。授太湖知縣,以賢能,擢監(jiān)察御史。立朝敢言,有節(jié)操,遷鎮(zhèn)江知府,累著政績,升山東布政司右參議。
丘經,字正夫,浙江安吉縣人,錦衣衛(wèi)籍。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八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七十八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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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山東濱州人,字介福,號槐軒。弘治十二年進士。任太湖知縣,以治績召為山西道監(jiān)察御史。正德四年,巡按江南諸府,革賦稅之弊端,以稍蘇民困。丁母憂后,擢建昌知府。城中民居櫛比,多火災,錫籌火政防備,民稱之。卒官,年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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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473—1531 【介紹】: 明湖廣嘉魚人,字立卿。弘治六年進士。授太湖知縣,累遷南昌知府。正德六年,從都御史陳金鎮(zhèn)壓華林軍。超遷浙江按察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時邊備廢弛,城外數百里皆諸部射獵地。承勛疏請修筑。適世宗即位,發(fā)帑銀。承勛身負畚鍤先士卒,筑邊墻墩臺,招徠逋逃,廣開屯田。官至兵部尚書。
李承勛(1473年—1531年),字立卿,湖廣嘉魚縣(今湖北)人,弘治癸丑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父李田,官至順天巡撫。弘治六年(1493年),李承勛登癸丑科進士,由太湖縣知縣升任南京刑部主事,歷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正德六年(1511年),贛州賊侵犯新淦,扣押參政趙士賢。各地盜亂,李承勛率部進攻,屢次有戰(zhàn)功。都御史陳金檄李承勛討伐,并成功平定。此后升任浙江按察使,歷任陜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巡撫遼東,在任期間防備嫣然。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改吏部尚書、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李承勛隨后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專督團營,兼掌都察院。因彈劾官吏而被給事中王準等彈劾,下清法司。兵部尚書胡世寧致仕后,世宗詔李承勛歸還兵部,并代任,仍然兼督團營。言官攻擊張璁、桂萼時,言語涉及李承勛,李承勛不得不辭職,世宗仍然溫旨挽留。當時大同有警報,朝議派大臣督軍,大家推舉都御史王憲,王憲不肯前行。給事中夏言舉薦李承勛,李承勛也不自請。于是給事中趙廷瑞一并彈劾,恰逢敵寇撤退,此事遂罷。嘉靖十年(1531年),致仕回鄉(xiāng),不久病卒。世宗哀悼,贈少保,謚康惠,特賜白金、?幣、米蔬等。李承勛為官四十年,家無余產。與胡世寧、魏校、余祐善等人并稱“南都四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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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生卒】:1515—1588 【介紹】: 明江西南城人,字維德,號近溪。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太湖知縣,擢刑部主事,歷寧國知府,官至云南布政司參政。坐事罷。學于顏鈞,為王艮再傳弟子,泰州學派代表人物之一,曾講學于廣慧寺及兩浙、閩廣等處。有《孝經宗旨》、《明通寶義》、《近溪子文集》等。
字惟德,豫章人,遷建昌中。嘉靖甲辰進士,癸丑廷試除太湖令歷官云南副使有近溪集維基
羅汝芳(1515年—1588年),字惟德,號近溪,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同進士出身。江西鄉(xiāng)試第十二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登第,未廷試,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進士。工部觀政,授直隸太湖縣知縣,頗有政績,擢刑部主事。歷官寧國府知府,后丁內艱歸鄉(xiāng),服闕,補東昌府知府,不久改任云南屯田司副使,整治昆明堤,疏浚滇池,講學五華書院,日孜孜不倦,萬歷四年(1576年)與王畿同游雞足山。轉任云南右參政,分守永昌,因事獲罪而遭言官彈劾。萬歷十六年(1588年)從姑山山崩,大風拔起樹木,認為自己將在九月一日當天去世。羅汝芳的學生們懇求其再多留一天,于是到了次日的午時才去世,享壽七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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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復陽(1523年—?),字道長,號見心,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軍籍,明朝官員。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進士。工部觀政,本年八月任江西金溪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常州府通判,五年三月降太倉州判官,六年七月升太湖知縣,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升順天府通判,三年三月改順天府教授,五年三月升國子監(jiān)助教,九月升博士,八年三月升監(jiān)丞,十年十二月升復升戶部主事,十一年四月差監(jiān)臨清鈔關,十四年二月升戶部湖廣司員外郎,九月差浙江監(jiān)兌,十五年正月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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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祚昌,海南文昌人。明神宗萬歷三十二年(一六〇四)進士,刑部郎中。事見清道光《廣東通志》卷六九。維基
邢祚昌,字新之,一字鼎如,號玄津,廣東文昌縣何恭都(海南省文昌縣今新橋大昌仕頭村)人。明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舉人,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進士。刑部觀政,四月任太湖知縣,三十八年升南京大理寺評事,三十九年改南京刑部主事,四十年升郎中,四十一年考察,降職為府學教授。四十五年升國子監(jiān)助教,四十六年升刑部云南司主事,天啟元年(1621年)升員外郎,本年升陜西司郎中,十一月出任湖廣德安府知府,升廣西副使分守蒼梧道,六年十二月升本省布政司右參政、賓州道,崇禎元年拾遺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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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贊化(16世紀—17世紀),號金鉉,山東東昌府濮州朝城縣人。陳贊化是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天啟二年(1616年)成進士,獲授太湖知縣。縣內突然有一只豬跟隨他,不能驅逐,于是派人跟從豬只,就發(fā)現一具尸體,調查后將真兇伏法;之后調任桐城,適逢魏忠賢抄查左光斗家宅,他毅然對抗,不久魏珰敗亡,縣民上告朝廷,讓他升任禮科給事中。崇禎六年(1633年),溫體仁授意陳贊化彈劾首輔周延儒招權納賄、親近武官李元功借勢逼人,又揭發(fā)周延儒私下稱崇禎帝為「羲皇上人」;李元功因此被錦衣衛(wèi)緝拿入獄,周延儒就稱病歸鄉(xiāng)。事后,他升任太常少卿,歷任通政使、太仆寺卿,晉左副都御史,不久去世,追贈左都御史,入祀鄉(xiāng)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