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1574年—?
),字景賢,號河占。
四川成都府華陽縣(今屬雙流縣)人。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四川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
初授大理寺評事,三十九年升戶部主事,后以部郎出為永州府知府,有風裁。
時屬多白役,為民害,景嚴為禁約,民以休息。
嘗捐費改建郡學,以秉正不阿棄官,公論既明,特起知河南懷慶府,升湖廣按察副使。
天啟六年(1626年),升云南右參政,分守金滄道。
崇禎元年起復原官,三年升貴州按察使,后以考察降為清軍道參政。
曾修
蒼麓書院。